日前,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今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将农村住房建设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目前各乡(镇)政府已初步建立农村住房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并制定农村住房安全应急预案。6月底前,我省将先期完成2016年1月至今的新竣工和在建农房安全排查。
据悉,我省农房建设由政府统一管理源自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此次是在吸取重建管理经验基础上,我省将管理范围扩大到全省,包括新建农房和老旧农房均将纳入规范。
新建农房在规划选址、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均需符合管理规范,规定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房建设,需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此外,老旧农房管理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单位,对房龄长、超负荷使用、年久失修的,损坏或者损伤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的,位于自然灾害易发区、煤炭采空区等存在安全隐患区域的老旧农房,将依据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问题数据库并制定整改措施。(记者 张家华)
原标题:我省农村住房建设将在全国率先纳入政府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