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郭莹)5月31日报道 2017年3月,公安部给予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支持,助推四川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四川省公安厅根据实际,在公安部七项政策措施基础上,增加六项配套便利措施,于2017年6月在自贸区和全创改区正式实施。十三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是策应人才吸引和聚集更多外籍人才和投资者来川创业定居,将对推进我省自贸区和全创改区建设,带动全省其他地区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据了解,公安部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旨在为自贸区和全创改区的外国人在出入境、停留拘留和申请永久居留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对象主要是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外国留学生群体以及其他长期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员。
具体体现在:
(一)在外国人出入境方面,进一步给予外籍人才口岸入境的便利;
(二)在外国人停留和居留方面,放宽签证和居留许可有效期限;
(三)在外国人永久居留方面,降低了门槛,简化了手续。
四川省公安厅根据实际,在公安部七项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增加的六项配套便利措施如下:
8.口岸签证代申请服务推广至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9.经公安部同意,授予自贸区各片区及全创改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签发权限。
10.对经四川省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以就近为其国籍冲突的子女办理国籍申请或者出入境通行证。
11.经公安部同意,授予自贸区各片区以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签注。
12.授予自贸区各片区以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注册地位于本辖区范围内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设立申请,并对其进行业务管理、监督和检查。
13.授予自贸区各片区以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注册地位于本辖区范围内的企业机构提交的港澳商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