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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小”管理细则实施 失信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7-06-02 07:30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梁巍   责任编辑: 马兰

烧烤摊等小摊贩不能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小于150平方米的小餐饮店只需登记备案,可不再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馆须距开放式厕所、污水池、垃圾场等污染源25米以上……

6月1日,《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试行,有效期两年。针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点、小摊贩(简称“三小”)监管,成都将建立失信惩戒制度,一旦查出不合格,“三小”食品经营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三小”食品必须备案登记

3月1日,针对“三小”食品,我省第一部地方法规——《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这意味着,我省2万余家食品小作坊、23万余家小经营店,以及不计其数的摊贩均将纳入监管范围。也就是说,该条例施行后,在四川,哪怕是烧烤摊也要求备案登记了,并依法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6月1日,在该条例的基础上,成都市食药监局出台实施细则,对“三小”的监管进一步明确。《细则》中规定,100平方米以下的食品经菅店、小于150平方米的餐饮店,即日起可直接向所在地食药监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可以不用再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件。

据统计,成都约有小作坊1300多家、小餐饮5万多家、摊贩5000多家,及大量小食杂店。《细则》正式施行后,有些以往处于监管盲区的“三小”,将以登记备案的形式纳入监管范围。

记者了解到,在《细则》实施前的5月底,金堂已分别向经营者陈某、谢某核发了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这是成都核发的首批摊贩登记卡、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标志着“三小”食品从此迈入持证经营、接受监管的新局面。

失信惩戒不合格进“黑名单”

“只进行登记并不是降低对他们的食品安全要求。”成都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针对“三小”食品,监管部门对他们的要求是一致的,比如在细则中,索取和保存原料采购凭证、醒目悬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等都有明确要求。

记者注意到,细则中要求,食品经营店与开放式厕所、化粪池、污水池、垃圾场(站)等污染源的直线距离应在25米以上;幼儿园、中小学周边直线距离20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此外,为加强对“三小”食品安全监管,细则对监管部门也做了要求。如,各区(市)县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并公开“三小”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失信惩戒制度,将“三小”失信情况纳入黑名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坝坝宴厨师纳入“三小”监管

农村自办的群体性宴席,往往属于食品安全监管的高风险点。一旦发生意外,往往会引起大规模的食物中毒事件。

“此次‘三小’细则出台,也将农村自办宴席纳入了监管范围。”成都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之前,四川曾专门制定了《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但该管理办法属于政策性文件,效力不足,缺乏相应处罚条款。

经调研发现,“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符合食品摊贩的定义,因此,此次《细则》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纳入“三小”监管范围,须登记备案。

细则还规定,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举办者、专业加工服务者是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举办或者承办的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负责,各自承担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事件的相关法律责任。

原标题:成都“三小”管理细则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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