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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拟规范共享汽车 私家车改“性质”也能共享

2017-06-02 07:3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北京街头的“共享汽车”。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北京街头的“共享汽车”。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中新网北京6月2日电 日渐流行的“共享汽车”将迎来新规。1日,由交通部会同住建部制定的《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民众关心的“共享汽车”要不要总量控制、停车难问题咋解决、私家车能否共享、信息安全如何保障等焦点问题作出了规定。

要不要总量控制?

——特大城市投放量应与中小城市不同

继“共享单车”之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兴起“共享汽车”。用户只需下载手机APP,注册后就能用手机在附近找到汽车使用,到达目的地后可把车还到指定的停车网点或任意的正规停车场。

这种模式在业内又叫分时租赁,对此,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鼓励分时租赁发展”,认为它为城市出行提供了新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个人购车意愿、降低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

据了解,目前分时租赁企业40余家,车辆总数超过4万辆。于是有人担心,越来越多的“共享汽车”会不会加剧城市的交通拥堵?是否需要实行总量调控?

对此,意见稿提出,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车辆投放机制应当考虑大中小城市的不同特点,对于城市道路资源紧张、环境约束趋紧的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其车辆投放规模应与中小城市有所差别。

城市交通专家徐康明对记者介绍,除了数量,车辆在城市的布局也要合理。“以北京为例,多数分时租赁汽车都布局在四环以内,而在用车需求更强烈的城乡结合部、公共交通不发达的外环区域,车辆布局几乎是空白,应鼓励企业布置服务点位。”

私家车能否从事分时租赁?

——车辆性质变更为“租赁”后可从事

中新网记者曾采访多位有车人士,多数人对“共享出自己的汽车”并不感冒。不同于“合乘”理念,分时租赁意味着使用权在指定时间内的完全转移,难免让人担心车辆的安全。

但是,对于那些长期闲置的私家车,如果可以来用于租赁,也不失为提高私家车利用率的好事。那么,私家车到底能不能从事分时租赁呢?

对此,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同于私家车仅为家庭提供私人服务,分时租赁车辆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且以此营利,服务对象更加广泛,使用强度通常比私家车高,需要在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检测、保险税费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更好保护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将私家车的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当地有关规定,也是可以从事分时租赁业务。”上述负责人说。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浩提醒,“变更车辆性质,并不影响车辆的所有权”,但从非营运车辆变更为营运车辆,车辆报废年限将发生变化。同时,性质变更后,营运车辆使用期间的保险、维护成本都将增加。

原标题:官方拟规范共享汽车 私家车改“性质”也能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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