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内,一对“85后”夫妻拿到了申请撤诉的裁定书。
三个月前,3月8日,这对夫妻因家庭纠纷,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考虑到可能是“冲动性离婚”,法院向这对夫妻发出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让双方回家“冷静”三个月,这也是我省第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6月7日,三个月“冷静”期满,经过法院多次调解,提起诉讼的女方,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6月14日下午,安岳县法院对此作出了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案情回顾
85后夫妻起诉离婚 法院让先“冷静”三个月
今年2月,一名年轻女子前往该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经过法院调查发现,这对夫妇均为85后,结婚后因为带小孩等琐事时常发生纠纷,“后来打了一次架,女方离家出走了。”主审法官李红婷介绍,女方外出务工两年后,回到安岳县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李红婷说,经过了解,这对夫妻发生纠纷,主要原因在于双方年轻、脾气大,“都坚持自己的个性,离婚可能是出于一时冲动。”
今年3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女方曾有放弃诉讼的意愿,“只是男方比较冷淡。”李红婷说,开庭结束后,法院决定对这对夫妻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该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说,因为是全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没有可以参照的文书,通知书的格式和措辞,他经过一天时间仔细推敲最终形成。“用了大段的文字来劝解这对夫妻,言辞十分恳切,特别是提到双方的小孩,希望这一点能挽回双方的婚姻。”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了这对夫妻3个月“离婚冷静期”,并提出了基本要求:“冷静期限内,双方均应保持镇静和理智,三思而后行,原则上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冷静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蒋新儒说,冷静期满前7日内,双方可根据有关情况向法院申请适当延长。冷静期限内,若双方已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见,也可到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签署协议书或者申请撤回起诉。
冷静期满
法院多方调解 女方夜里致电表示愿撤诉
6月14日下午,主审法官李红婷将“民事裁定书”交到了这对“85后”夫妻手中。裁定书提到,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理由正当,符合相关法律,法院依法准许。
“3个月冷静期内,双方情绪其实比较反复。”李红婷说,从3月8日送达第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后,法院一直在跟踪双方的情况,不定期对双方进行沟通疏导,“感觉这一个案子有其他10个案子的工作量大。”
李红婷说,双方“冷静”一个月后,法院将夫妻双方的亲朋好友通知到法院,进行了一次调解,并让双方父母给自己的子女做思想工作。此后,法院有联系夫妻所在村委会,通过基层组织摸底调查,再次对夫妻二人进行劝解。期间,夫妻二人的朋友也出面进行调解。
6月7日,3个月“冷静”期满,双方情绪仍在波动中。李红婷说,6月12日,她再次约谈双方时,“双方对立情绪有所缓解,但当时觉得和好不大可能。”
6月13日夜间,李红婷突然收到女方来电,对方表示愿意撤诉。
6月14日,女方前往法院书面申请撤诉,当天下午,法院作出了准予撤诉的裁定。“冷静期对缓和双方矛盾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双方感情能否和好如初,还是要靠双方努力。”
14日下午,该起案件中的男方当事人告诉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对他和妻子的起到了很大作用,“我们双方冷静下来了,想到了孩子的抚养,仔细想了到底谁对谁错,错在哪里。”
该当事人说,如果当时冲动之下被判离婚,社会又多了一个单亲家庭,冷静期期间,他和妻子也进行了沟通,让双方和好有了可能性。
法院释疑
通知书不会随便发 3个月仅发出6份
6月14日,安岳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说,发出全省首张“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后,引发了社会广泛议论,“我们做了一个统计,70%以上的人还是持赞成意见。”
蒋新儒说,有少数人认为此举干涉了“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相关法律规定,“其实是这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在处理离婚案件中,我们本身就有调解义务,只是离婚冷静期没有明确的司法概念和执行规范。”
蒋新儒说,“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并不会随意发放,主要针对的是冲动性离婚现象。过去以夫妻是否感情破裂作为离婚案件判决的标准,现在法院把离婚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婚姻死亡,一类是婚姻危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作为家事案件审理方式改革中的一种手段,主要是救治和修复危机婚姻。”
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的裁量标准如何把握?蒋新儒说,这主要靠法官的生活经验,以及对案件证据和双方家庭情况的掌握,法院对冷静通知书的发放也十分谨慎,3个月只发出6份,“希望这一纸通知书能有效地救治和修复婚姻危机。”
蒋新儒说,根据他掌握的情况,全国一年有500万人离婚,因此受到影响的为4000万人左右,挽救一段婚姻的背后,其实是对未成年人、老人的权益的保护,“未成年人犯罪,老人赡养等一系列社会伦理问题,可能都源自一段失败婚姻。”
最新探索
“安岳规范”近期将试行 遇家暴等可随时终止“冷静”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不能见人就发,那就是滥发,但发多少合适?”蒋新儒说,3个月的实践中,他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最后,法院研究制定了《关于离婚案件冷静期的操作规范》,近期将开始试行。”
该规范初步明确了离婚冷静期的启动程序、操作流程。根据该规范,对案件审理中有证据显示双方当事人感情可能尚未完全破裂、属于冲动性离婚的,法院可启动离婚冷静期程序;双方对于是否离婚没有分歧,但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或一方仍期望继续婚姻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均可申请法院启动;对离婚后可能存在子女抚养、老年人赡养等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家事调查委员会、妇联、基层组织、子女所在学校与个人均可建议法院启动。
蒋新儒说,对于离婚冷静期的期限,操作规范确定为1至3个月,期间法院或妇联、基层组织等第三方都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等修复当事人情感。
根据该规范,如冷静期期间,当事双方出现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情形,法院跟踪发现、当事人申请或第三方组织建议后,法院可终止离婚冷静期。
此外,如冷静期内,双方和或达成一致意见,也可到法院签署协议书或申请撤回起诉。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 田雪皎
原标题:四川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到期,时隔3个月女方撤诉不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