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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窝保价20万快递只赔4万 寄件人将向法院起诉

2017-05-15 07:24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自贡市民吴淑琴(化名)因10斤燕窝在快递途中受损,向四川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丰速运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新闻回顾>>>)。目前,吴淑琴已委托律师,本周内将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消协:应以保价额为标准赔偿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10斤燕窝的实际价值应该如何确定?受损的程度有多大?”自贡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协会秘书长项群介绍,根据市场情况不同,这10斤燕窝目前的实际价值有待评估和鉴定,但是顺丰速运公司既然在收货时已经与消费者签字确认了“1000元保价费、保价20万元”,并收取了快递费、保价费等相关费用,这说明双方在形成合同关系时均认可了这10斤燕窝当时的实际价值为20万元。即便存在价值争议,也是收货员在收货时没有确认实际价值,系工作疏忽所致,与消费者无关。

成都商报记者在项群出具的一份顺丰快运公司的《快件运单契约条款》复印件上看到,其中第4条第2款明确注明——保价快件理赔:寄件人选择保价且支付保价费用的,托寄物灭失、破损或短少的,本公司按照投保金额和损失的比例赔偿,最高不超过托寄物的实际损失金额。项群就此认为,索赔标准应当以双方签字认可的保价金额为标准,实际损失金额则按照实际受损程度占全部货物的比例来确定。

“这确实是比较少见的一个个案。”自贡市邮政管理局行业管理科负责人费恒悦介绍,日前,行业管理科收到了吴淑琴的申诉,经审查申诉有效并予以受理。经进一步调查确认,顺丰速运公司在该申诉案件中存在过错,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费恒悦坦言,行业管理科目前只能认定快递公司在投递服务过程中有无过错,至于过错多少、承担责任多少,则需要双方协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最终认定。

快递公司:保价需出具价值证明

12日,成都商报记者先后走访了中通、申通、韵达、百世等多家快递公司位于自贡城区的个别收件点发现,这些收件点工作人员会主动告知顾客,或在店内设明显标示提醒“贵重物品应该保价”。但是,收件点的最高保价金额不等,有的最多只收取保价1万元以内的快件,有的只收取保价2000元以内的快件,均需要寄件人出具快件的有效价值证明,比如发票、网上查询同款产品报价等。如果想要保价万元以上快件,则需要和上级公司联系,不仅要提供有效价值证明,还要根据快件的属性来判定是否收件。

成都商报记者 袁伟

原标题:协商失败 寄件人将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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