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一名女子在一家服装店选购价值6000余元的衣物后,谎称身上的钱不够,将店主及店主朋友骗至茶坊及火锅店,还叫来网友拖住店主,自己则欲趁机逃离。被店主察觉后,这名女子强行取走衣物并持刀对店主实施抢劫,抢走苹果6手机一部。近日,经自流井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购买衣物谎称现金不够 女子邀网友拖住店主欲逃离
2017年1月3日18时许,被告人李某来到自贡市高新区学苑街一服装店内,选购议价为6000余元的衣物后,谎称其身上现金不足,要求店主与自已一起将选购的衣物送到贡井区一家茶坊找自己母亲付钱。
因担心其中有诈,店主便叫上了自己朋友陪同,跟李某一起把衣物送到了贡井区该茶坊存放,然而却没能见到李某母亲,也没能如约拿到买衣服的钱。随后,李某又谎称自己母亲在自流井区同兴路办事,就邀约店主和店主朋友一起到同兴路一家火锅店吃饭拿钱。
吃饭过程中,李某打了个电话,将网友吴某叫到火锅店吃饭,以归还钥匙,实际却是为了方便自已脱身。不久后,吴某来到了该火锅店,李某便借机拿走了吴某钥匙串上的一把长15里面的折叠刀。
骗取衣物行迹败露 女子持刀抢劫被判刑
在饭桌上,李某又谎称自已要去华商国际城,想留下网友陪店主吃饭,自己单独去拿钱付给店主。
然而,小心谨慎的店主并未上当,为防止李某独自离开,店主便陪同李某一起搭乘出租车前往。
途中,李某察觉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败露,便要求司机将出租车开往前述茶坊,下车把之前放在那里的衣物拿上出租车后,强行将店主推上出租车后排一起离开。在出租车又驶往华商国际城途中,李某拿出折叠刀并言语威胁店主交出了一部苹果6手机后,随后让店主高某下车离开。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并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付云春陈圆圆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刘恪生
原标题:买衣服不付钱 自贡女子持刀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