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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局长:四项举措 推动“治霾十条”落实

2017-06-20 06:57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治霾十条”中的各项任务目标如何一一落实?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内,改善空气质量将会给成都带来怎样的压力和挑战?作为环保部门,又将在其中发挥怎样的作用?

昨日,成都市环保局局长王锋君接受记者专访,就“成都治霾十条”出台、落实、评估等情况进行一一详解。

“治霾十条”所有措施

全部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考核

“成都治霾十条”各项细化措施公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些措施是否能够得到一一落实?面对一些市民的这个疑虑,王锋君坦言,这正是抓“成都治霾十条”工作的关键所在。

“在推动‘治霾十条’落实上,我们将采取执法督查、目标考核、斗硬奖惩、严肃问责等四项举措。”王锋君解释道,在执法督查方面,将坚持环境违法“零容忍”,加强行刑衔接,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在目标考核方面,“治霾十条”所有措施将全部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考核,明确考核内容、目标和责任,定期开展检查督察。

全社会共治共享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同时,王锋君认为,铁腕治霾之“铁”还主要表现在后面两个方面。“在斗硬奖惩方面,市政府出台了《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办法》,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对完成空气质量年度目标的区(市)县实施财政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市)县实施财政扣缴,倒逼工作落实。”

王锋君告诉记者,在实行惩奖的同时,还要严肃问责,每月通报各区(市)县PM2.5浓度及排名情况,PM2.5平均浓度连续3个月不降反升的,以及未完成年度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区(市)县,市政府将约谈区(市)县政府负责人,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大气治理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对“成都蓝”面临的挑战,王锋君也毫不回避,他告诉记者,目前6项空气质量考核指标中有4项不达标,PM10、PM2.5、二氧化氮、臭氧不同程度超标。

他呼吁,站在企业的角度,企业法人、管理者应当自觉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履行环保法律责任、主体责任、社会责任,依法治污、依法控污、依法排污;站在个人的角度,我们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自觉节约用电、用水、用气等,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不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不吃或少吃露天烧烤,树牢环保理念,养成环保习惯。同时,“成都市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举报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成都商报记者 李彦琴

原标题:四项举措 推动“治霾十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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