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考生加分后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
按要求,下列考生,文考成绩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
(2)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高校录取时加5分,其他高校录取时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考生及家长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我省2017年高考艺体文化成绩分数线确定
本报讯 (记者 赵子君)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已确定,公布如下:
一、本科
1.美术与设计类:370分
2.音乐学类:330分
3.音乐学(理论)类:345分
4.艺术史论(音乐史论)类:305分
5.录音艺术类:310分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类:370分
7.音乐表演类:285分
8.戏剧影视表演类:290分
9.播音与主持类:355分
10.舞蹈、服装表演、戏曲表演(川剧)类:260分
11.编导类(文科):450分
12.编导类(理科):430分
13.美术与设计类对口职教师资班:300分
14.音乐学类对口职教师资班:205分
15.体育类:340分
二、高职(专科)
1.美术与设计类:170分
2.音乐学类:170分
3.录音艺术类:170分
4.音乐表演类:170分
5.戏剧影视表演类:170分
6.播音与主持类:170分
7.舞蹈、服装表演、戏曲表演(川剧)类:150分
8.编导类(文科):170分
9.编导类(理科):170分
10.美术与设计类对口高职班:150分
11.音乐学类对口高职班:185分
12.体育类:170分
艺体录取时间安排
艺术提前批,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
艺术本科第一批、体育本科批,录取时间为7月11日至22日。
艺术本科第二批,录取时间为7月23日至25日。
艺术、体育专科批,录取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3日。
本报记者 赵子君
原标题: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可享受最高分值加分 不累加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