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但唐文)7月27日报道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7月17日,成都市印发了《成都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成都市将在年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同时,将把黄标车淘汰情况纳入对黄标车主的企业、个人征信系统。数据显示,截至7月25日,今年成都市已淘汰黄标车8405辆,剩余15000辆黄标车将在年底前完成。
四个阶段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
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其排放控制水平差、单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据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管局局长李文胜介绍,此次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将分四部分进行:“在2017年7月31日前,将淘汰5000辆黄标车,使我市黄标车量降到10000辆以下,这期间将全部淘汰公务黄标车。其次是7月31日至10月31日,这期间将基本完成全市黄标车的淘汰。然后在11月份对在淘汰黄标车过程中存在淘汰难度的,实施重点攻坚。在12月份的时候进行总结,为下一步老旧车淘汰工作夯实基础。”
提高检验频次 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
《成都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在2017年7月31日前,将黄标车环保检测频次提高为每季度1次。对于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
用遥感监测等技术加强道路抽检
记者还了解到,在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期间,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将采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抽测,对监督抽测不合格的车辆,由环保部门通知车主予以改正并复检,公开逾期不复检车辆的车牌、车型等信息。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上道行驶的违法行为。
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
在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期间,将完善全市缉查布控系统,全面禁止黄标车驶入物流园区(中心)内的公路货运场站、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作业场所,禁止黄标车在物流园区(中心)内从事货运相关业务。
此外,成都市还将出台黄标车提前淘汰激励政策、强化安全技术检验监管、拓宽黄标车解决渠道、禁止黄标车从事营运工作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