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湖南江永县委网宣办在红网《问政湖南》栏目就“桃川镇政府拖欠工程款一赖20年”一事作出回应。回应称,桃川镇将县法院原判决的本息305329.25元人民币在8月3日一次性支付给当事人。
首朝盛1997年与桃川镇政府签订的合同。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人供图
日前,江永县网友首朝盛通过红网网上群众工作部“问政湖南”栏目向江永县委副书记、县长唐德荣留言称,自己1997年与桃川镇政府签订合同,承包桃川镇二中附属小学教学楼工程,工程款总计28.262万元。教学楼盖好后,桃川镇政府却迟迟不付工程款。2000年,江永县人民法院判决桃川镇政府付给其工程款,桃川镇政府依然以“没钱”为由拒付欠款,至今已过去18年。
原标题:江永县回应“镇政府赖账20年”:今日支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