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交警三分局获悉,因故意损毁交通设施,施工负责人张某某被行政拘留3天,并处罚款1000元。
据三分局民警介绍,2017年7月9日23时,在锦华路一段某施工工地,进行排渣作业将交通信号设施管线挖断,造成锦华路东怡街路口和锦华路萃锦东路路口交通信号设施破坏,引发路口交通秩序混乱,第二天早高峰交通压力增大,车辆行驶缓慢。三分局在发现这一情况后,迅速出警,加大警力进行疏导,同时也在这一线加强巡逻,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同时在早晚高峰在二环路和锦华路一线增加警力,加大疏导力度。
与此同时,分局传唤了施工方到分局接受调查,通过多方调查取证,最终施工负责人张某某因故意损毁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被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1000元。同时交警提醒在道路上施工的单位,一定要取得合法的道路施工资质,文明施工,切莫野蛮施工造成交通设施、工信电缆等损坏,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原标题:故意损毁交通信号设施 施工负责人被拘3天罚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