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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实践新时代法治建设成都路径(2)

2017-12-15 08:11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亮点

彭州成功创建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彭州市围绕事前、事中、事后教育,实施“普遍教育+特殊教育”模式,深入开展青少年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活动,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近年来,彭州市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下降,中小学连续三年“零犯罪”“零重大群体性安全责任事故”。彭州市在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评选活动中成功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彭州充实普法宣讲、法律援助、法制副校长和普法志愿者4支普法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方位强化青少年法律意识。截至目前,共配置法律援助联络员355名, 普法志愿者19000余名;54所中小学、127所幼儿园均已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到100%。彭州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和社会教育的依托作用,通过“法治家风、家训评比”“第二课堂”等活动,创新开展“三位一体”法治宣传模式,打造家庭、学校、社会和谐共育的法治教育网络。同时,彭州积极探索青少年普法教育阵地建设,以法治主题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校园和法治一条街四大阵地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彭州还创新开展“模拟法庭”、法治大讲堂、法治课赛课、法治书画比赛等活动,宣教结合,寓教于乐,真正让法治教育入脑入心。同时借助“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线上线下全面推进,不断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打造青少年普法新常态。同时还搭建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三级协商平台,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协商范围,通过多层次、多元化协商对话,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良好氛围。

为扩大青少年法治教育战果,彭州出台了相关办法,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机制、强制亲职教育机制,以及涉案未成年人回校保障机制和绿色通道机制,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成为全省先进典范。对未成年犯罪,从立案侦查开始便提前介入教育;投入改造后,把墙内改造和墙外帮教融为一体,“提前介入”“跟踪帮教”“妥善安置”“专项帮教”“联动帮教”一环接着一环抓。对残疾、失足、失亲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和个体,在普遍教育的基础上,采取“一对一”“多对一”针对性帮教行动;在上学放学高峰针对中小学生、幼儿园小朋友开展“护卫天使”专项行动,坚决整治校园欺凌等特殊现象,确保治安管理不留死角。

荣誉

成都三度蝉联

全国综治最高荣誉“长安杯”

今年9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成都连续第五次获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三度蝉联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

据悉,成都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唯一三度蝉联“长安杯”的城市。目前,全国三次蝉联“长安杯”的城市仅有两个,成都是其中之一。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每4年在全国范围开展一次,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才能捧起“长安杯”。捧得“长安杯”的辉煌奋斗历程,充分体现了平安成都的整体形象、治理能力、安定程度、和谐水平,全面展示了成都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平安建设的丰硕成果。

在此次表彰大会上,成都市维稳办获得2013年至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成华区荣获2013年至2016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新津县委政法委书记王二勇被评为2013年至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荣获2013年至2016年度全国综治先进集体、优秀市和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的我市6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受到嘉奖。

连续六次被评为

“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表彰了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成都市再次获得“六五”普法先进城市称号。记者了解到,自“一五”普法以来,成都已经连续六次获此荣誉。此外,青羊区、锦江区、成华区、郫都区4个区县被评为“六五”普法先进区县,市总工会被评为“六五”普法先进单位,成都市12355青少年法律服务队队长杜伟、郫县唐元小学校长彭训武、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杨宏伟、双流普法志愿者高亮被评为“六五”普法模范个人。

2011年以来,成都市连续两次荣获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称号,在“六五”普法中期检查中所辖8个区(市)县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其中3个区县连续两次获誉,获奖数量持续位列全国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之首。

“六五”普法期间,成都研究制定了《推进“法律七进”工作考核标准70条》和“推进法律七进10项重点举措”,组建了1760多人的普法讲师团、1500名驻村(社区)律师队伍、7700多名法治宣传志愿者和492支群众性法治文艺小分队,开展“菜单式”普法活动6.8万余场次。推行“村(社区)法治大讲堂‘7+3计划’”,形成以金沙讲坛(法治专场)、少城讲堂为标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治讲堂为主体,党校和中小学为补充,各类媒体和法治文化阵地为触角的法治大讲堂工作体系。

此外,成都建立了一系列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会前学法6000余场次,在党校开设法治专题理论研讨班31期,定期开办“公务员学法专场”,对全市4.7万余名公务员进行法治轮训。在全市1094所中小学全面推行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和法制副校长“五落实”。通过法治龙门阵、法治坝坝会等形式,提高城乡居民守法用法能力。

本报记者 杜文婷 摄影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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