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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通过购买公民个人身份信息 盗窃支付宝账户资金获刑

2018-02-07 13:50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高旭)2月7日报道 近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2017年度(首届)“成都检察机关典型案件”评选活动情况,并发布了本次活动评选出的12件典型案件,并将陆续发布。今天上午,市检察院公布了两起2017年典型案件的详细案情,其一便是“程淼林、晏林强、张莎、刘虎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侦查监督案”。

2015年11月以来,程淼林、晏林强利用网络非法购买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并通过网络传输给张莎,让其帮助二人筛查可用账户,在对账户进行解绑后,多次合伙刘虎威盗窃他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

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后,蒲江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程淼林、晏林强、张莎还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提出意见。在取证和固定证据过程中,积极协调涉案公司派员参与,提供技术支持,并要求该公司加强平台的监督与管理,提升安全措施,建立账户资金异常报警机制,切实保障公民账户资金安全。2016年10月,蒲江县人民检察院以程淼林等四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依法提起公诉。2016年11月,蒲江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程淼林等人二年二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判处罚金。

记者了解到,该案系全市首例涉支付宝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敏锐捕捉漏罪,成功追诉嫌疑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托检察办案,督促涉案公司加强监管,共同构筑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防火墙”。该案的成功办理,对切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与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链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普及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有关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督促拥有公民大数据的相关单位和企业,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松表示,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获取经济利益现象逐渐增多,相关灰色产业链初现雏形,并严重威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财产安全与社会管理秩序。本案涉及利用网络非法购买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几万条,给个人信息与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侵害,案件本身非常典型。检察机关认真办理此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一是有力监督,有效追诉。在审查逮捕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还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要求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并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提出意见。尤其是针对本案办理时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的问题,提出了统计犯罪嫌疑人购买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的明确意见,为犯罪成功追诉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二是制发检察建议,延伸办案效果。针对本案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发生在支付宝的转账中,检察机关要求相关公司加强平台的监督与管理,建立账户资金异常报警机制。同时,还要求公安机关加强新型网络犯罪知识的学习和实训。另外,检察机关还根据本案犯罪嫌疑人低龄化的特征,就构建青少年犯罪社会防控帮教网络,向党委政府提出了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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