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对高考成绩考生有疑问的 有两次复核机会

2018-06-23 08:05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昨日四川2018年高考成绩就出来了,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已专门成立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工作组(以下简称复核工作组),组织专人对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答卷进行复核。

成绩出来后,考生如果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应于6月25日12:00前到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登记,结果将直接通知考生。若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质疑的,可在7月1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考办书面申请再次复核。

成绩复核科目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科目、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全省统考文化及专业综合各科目、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各科目、藏文加试、彝文加试。

笔试科目复核范围

1.核查考生信息与答题卡是否一致;

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

3.是否存在漏评、漏阅;

4.非选择题每题是否经过双评或双评以上,给分是否超出规定阈值;

5.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需要注意的是,成绩复核工作由复核工作组统一组织进行,不对考生查卷。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经相应学科专家审定、复核工作组认定后予以更正。

成绩复核时间

考生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应于6月25日12:00前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考办登记。

复核工作组工作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省教育考试院收到各市(州)报送的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数据库后,组织学科专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于6月27日—28日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同时将复核结果返市(州)招考办。考生成绩复核结果不公布,由县(市、区)招考办通知考生本人。

若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质疑的,可在7月1日12:0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考办书面申请再次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本报记者 赵子君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