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贴“罚单”广告 吓得车主“一愣一愣”(2)

成都商报 2019-05-27 19:33

吐槽

商家的另类广告单,网友称是“哗众取宠”

这种做法在网上引发众多网友热议。不少当地车主在朋友圈晒出自己被张贴“罚单”并吐槽商家的行为。有网友认为,商家做这样的广告,纯属哗众取宠,并不可取。一位网友说:“吓我一跳,我昨天气得想打报警电话。”

“这上面有编号,有红章,而且还贴在车窗的位置,很容易让人以为是罚单。”有网友表示,能够理解一些销售人员向车主发小广告的行为,但是这一次,他觉得无法接受。

5月27日,红星新闻拨打网友提供的广告单下方所留电话号码,部分号码已显示关机。记者拨通了其中一张广告单上的手机号码,对方承认自己是某家居阆中旗舰店售楼中心的工作人员。他表示,自己此前确实给城区一些正规停放的车辆张贴了该广告。

回应

接受相关部门调查约谈,目前已经及时整改

5月27日,阆中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向红星新闻表示,尽管商家此举不构成案件,但会对车主造成干扰,也给交警部门带来不好的影响,他们已联系商家迅速改正。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接到网友反应的情况后,27日上午,该局特勤大队根据《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对涉事商家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此外,阆中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也表示,接下来会对涉事商家进行约谈。

红星新闻联系上涉事售楼中心的一位邹姓负责人,对方表示,该广告单是售楼中心此前突发奇想制作的创意广告,一共发出去四五百张广告单,但没想到会引发网友的反感。

该负责人说:“这个就是广告宣传,这两天也在关注网上的言论,我们已经接受了相关部门的调查和约谈,这个事情也已经及时整改。这就是一个广告,没得其他啥子意图。”

律师说法

涉嫌模仿法律文书,扰乱正常执法误导市民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波律师认为,罚单是由国家统一下发的法律文书,卖家模仿罚单肆意张贴广告的做法涉嫌模仿法律文书,扰乱交警部门的正常执法,误导了市民。广告法相关条例有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这种模仿违停罚单的做法是典型的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行为,可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林波律师说,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这种乱发小广告的行为,可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原标题:罚1000元 商家贴“罚单”广告,吓得车主“一愣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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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申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