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将于20日开始

2019-09-17 15:56  来源: 红星新闻网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9月17日讯 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消息,2019度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已于9月中旬展开。全省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在职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评审),达到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

原文如下:

四川省2019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2019度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将于9月中旬展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需满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财规[2018]9号)所规定的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全省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担任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在职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评审),达到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我省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央属驻川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省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的,必须达到我省相关申报条件,且由国家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经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同意后,方可申报;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省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的,必须达到我省相关申报条件,且由所在单位职称管理部门向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评委)出具委托函,经省高评委同意后,方可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1)各市(州)申报人员在当地财政局提交申报材料(按照人事档案隶属关系)。(2)省级各部门、省属各企业和其他委托评审的直接将材料报送至省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16号省财政厅2号楼711室)。

(三)申报程序

1.公有制组织申报人员应当按照本文件规定准备相应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对其个人相关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开具公示结果证明并盖章后,按照人事档案管理隶属关系,逐级报送至各市、州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各市、州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不受本人人事档案是否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代理(以下简称“人事档案代理”)的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

(1)已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的,申报人应当按照本文件规定准备相应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对其个人相关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开具公示结果证明并盖章后,推荐至相应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送相应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盖章。

(2)未实施人事档案代理的,申报人应当按照本文件规定准备相应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对其个人相关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开具公示结果证明并盖章后,按所在单位属地原则推荐至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经逐级审核、盖章。

3.央属驻川单位申报人员按照本文件规定准备相应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对其个人相关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并盖章,报经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函,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再报送省高评办。

4.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单位申报人员按照本文件规定准备相应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对其个人相关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并盖章,单位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经省高评委同意后,再报送省高评办。评审结束后,省高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至申报单位职改部门。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申报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必须准备下列申报材料并按要求进行装订。

1.相关表格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一式3份(其中一份装订在主评材料中)。

(2)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综合情况表(附件2)一式份(单独装订)。

(3)自我评价表(附件3)一式1份(装订在主评材料中)。

所有表格需电脑打印,不得手填。照片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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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龙昱丹责任编辑:高赛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