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盗猎猕猴大案“犯罪家族”:涉案猕猴94只,一只猕猴贩到河南安徽等地可获利5万元

2022-11-24 14:10  来源: 红星新闻

这是一个完整的“采购链条”:安徽人高某找到贺某鹏商定,由贺某鹏在四川丹巴县联系猎捕猕猴,并雇车运往雅安。高某在雅安收到猕猴后再通过货车运出四川。这是一个“一本万利”的生意:一只猕猴在丹巴交易价格是五百元至千元,卖到雅安后涨至三四千元,贩到河南、安徽等地即可获利5万元。

11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甘孜泸定县公安局获悉,由四川省公安厅督办的“12.23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告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已移送起诉11人,查清涉案猕猴94只,查获39只。这些猕猴遭到非法盗猎后,流向河南、安徽等地。

↑转移涉案猕猴

令人震惊的是,13名团伙成员呈现家族化特征:嫌疑人中有的是亲兄弟,有的是叔侄关系……目前,此案已移交法院开庭审理。

案发——

卡点查获39只猕猴

牵出跨川皖豫三省犯罪团伙

这个非法猎捕销售猕猴大案的东窗事发,是在2021年12月23日。

泸定县与雅安、石棉、天全、康定、丹巴等地毗邻,是四川甘孜通往雅安、成都等地的交通要道。

2021年,雅安市“李某华金丝猴案”(红星新闻曾报道:揭秘川金丝猴“地下黑市”:流向民营动物园“洗白”,转卖价翻40倍 主犯忏悔将儿拖下水)发生后,泸定县公安局掌握到一条线索:“近期,有一伙人在甘孜猎捕、运输、出售猕猴。”该局随即高度重视,专门组建专班,加强线索核查和情报分析研判。同时,加强国道318线和雅康高速泸定收费站等卡点查缉力度,特别加强了夜间途经各卡点的车辆检查。

↑涉案猕猴

2021年12月23日凌晨,泸定县公安局318国道烹坝治安卡点在查缉工作中,查获胡某林、刘某蓉、王某三人非法运输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6笼39只,挡获涉案车辆2辆。

经过办案民警连夜突审和分析,迅速掌握刘某蓉是贺某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押服刑人员)的重要关系人。加之本案人赃俱获、铁证如山,三人的心理防线被迅速突破,如实交代了贺某鹏、贺某华等人非法猎捕、运输、出售野生猕猴的犯罪活动。经鉴定,涉案猴子为猕猴,39只,保护价值39万元,属于特别重大案件。

案发后,四川省、甘孜州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四川省公安厅和甘孜州公安局分别对该案挂牌督办。

同年12月26日,专案组在甘孜州公安局和成都、蒲江、雅安等地警方协助下,在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将贺某鹏抓获。同日下午,在专案组强大政策攻势下,其兄贺某华在丹巴投案。

今年1月7日~22日,非法猎捕、运输猕猴的杨某勇、苏某亮、苏某军三人也被抓捕归案。2月7日,贺某鹏的上家高某在安徽落网,随后被押解回泸定。2月17日至3月21日,嫌疑人纪某超、周某礼、王某、马某超等人陆续到案。

至此,在四川丹巴、金川等地非法猎捕、运输、出售野生猕猴的犯罪嫌疑人贺某华、杨某勇、苏某亮、周某礼、王某波、马某超、胡某林、刘某蓉、王某、纪某超等10人到案;在雅安名山、河南、安徽等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猕猴的犯罪嫌疑人贺某鹏、苏某军、高某等3人到案。这个跨四川、安徽、河南三省的野生动物犯罪团伙就此被打掉,共计13人落网。

截至今年4月20日,案件移送起诉11人,查清涉案猕猴94只,查获39只。

链条——

安徽上家来川非法收购猕猴

兄弟俩雇人非法猎猴

这13名嫌疑人是如何纠集在一起的?彼此之间又是如何分工的?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其中,贺某鹏、贺某华两兄弟和刘某蓉起到了关键的“串联”作用。

办案民警介绍,贺某华曾犯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被判刑,于2021年刑满释放。其父贺某顺犯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正在服刑,而刘某蓉之前则与贺某顺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警方召开专题会

2021年9月,高某与贺某鹏取得联系,在四川省雅安见面。高某向贺某鹏许以重金,并商定由贺某鹏在丹巴县联系猎捕猕猴,并雇车运往雅安名山区由其接收。

2021年10月,贺某鹏与其兄贺某华联系猎捕猕猴,称已联系好下家。贺某华随后在丹巴县半山门布网喂食伺机猎捕猕猴。同时,贺某鹏还联系丹巴县杨某勇、金川县周某礼猎捕猕猴,以每只五百元到一千元不等的单价收购。

当月,胡某林与刘某蓉按照贺某鹏指示,将装有猕猴的塑料筐装入货车后厢,并驾车将19只猕猴送达雅安高某手上,高某向贺某鹏微信转账5万元后,与司机苏某军驾车离开。

同年10月14日20时许,苏某军驾驶货车到达河南省新野县,按照高某要求下站后将车停在路边,高某与等候的同伙将猕猴转运至一辆小货车上,向苏某军支付一万五千元现金运费后离开。

2021年12月初,几人如法炮制,再次由胡某林与刘某蓉驾车到达成雅高速太平收费站与贺某鹏碰面后,贺某鹏与高某完成36只猕猴的交易。之后,苏某军驾车到达河南省新野县,等候的高某打开货厢将装有36只猕猴的筐转移至小货车上,向苏某军支付一万七千元运费后离开。

同年12月21日,贺某鹏联系高某告知已捕获39只猕猴,双方准备再次交易。12月22日,胡某林和刘某蓉驾驶装有39只猕猴的车辆像往常一样出发,王某驾车在前方探路。

12月23日零时许,王某驾车经过泸定县烹坝治安卡点时,发现有民警执勤,通过之后随即告知刘某蓉。此时,胡某林和刘某蓉驾驶车辆已到达卡点,执勤民警检查发现车内有大量活体猕猴,遂将三人抓获。经清点,共计39只活体猕猴。

当日凌晨2时许,贺某鹏多次联系胡某林未接通电话,预感出事后找到高某等人,三人驾车外逃。

起底——

团伙成员呈现“家族化”

多人之间有亲戚关系

办案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个盗猎销售猕猴的犯罪团伙具有四个特征:犯罪团伙成员家族化,主要成员有犯罪前科,团伙成员反侦察意识强,犯罪活动跨区域特征明显。

↑高某被警方抓获

↑贺某华被警方抓获

“在13名犯罪嫌疑人中,贺某鹏与贺某华是亲兄弟;胡某林、刘某蓉是情人关系;王某是刘某蓉的侄子,纪某超是刘某蓉的亲妹夫;杨某勇、苏某亮、马某超是同村组的邻居,王某波是杨某勇的侄子。”办案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犯罪团伙成员之间的人情关系结构紧密,亲情关系重,从表面上看相互之间走动、联系频繁属于正常现象,隐蔽性很强。

另外,虽然呈现“家族化”特征,但团伙成员又形成四个相对独立又紧密关联的圈层,上下圈层的成员互不认识,互不联系,侦办难度大。

据民警介绍,一只猕猴在丹巴县的交易价格是五百至千元,卖到雅安后涨至三四千元,倒手贩卖到安徽、河南等地即可获利5万元。

在此暴利下,前科人员屡屡再犯:犯罪嫌疑人贺某华曾犯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获刑,于2021年刑满释放;犯罪嫌疑人高某的重要关系人大部分与野生动物案服刑人员或前科人员关系密切。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相对于猕猴的价值,更让办案民警感慨的是,如果没有高某重金收购,或许就没有贺某鹏兄弟纠集的非法捕猎猕猴团伙。

据介绍,杨某勇、苏某亮居住在偏远林区,受贺某鹏蛊惑,滋生非法猎捕野生猕猴的念头,并邀邻居马某超帮忙将猕猴背下山。而马某超知道违法,但碍于情面,协助杨、苏二人实施在林区非法猎捕、转运猕猴的犯罪行为……

周鹏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汤小均 图据丹棱公安

编辑:邓思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