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 | 企业聘用香港居民,如何买社保和公积金?回应来了

2024-03-19 15:59  来源: 红星新闻网  

红星新闻网3月19日讯 企业聘用香港居民,如何购买社保和公积金?建筑区划更名该怎么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了如何补办?……这些企业关注的问题,有答复了↓↓↓

# 员工聘用#

@刘女士:我的企业在青白江区,想要聘用香港居民,需办理哪些手续?是否可以购买社保和公积金?

青白江区人社局:经核查,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港澳台居民的,应当持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以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港澳台居民,按照注册地(居住地)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您可持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为香港职工办理参保登记。

青白江区分局出入境:企业聘用香港居民无需任何手续、证照,按大陆居民聘用即可。

成都公积金中心:经调查,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四条(五)单位为缴存职工办理相关缴存业务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缴存职工为中国大陆公民,提供居民身份证;缴存职工为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缴存职工为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缴存职工为外籍人士,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若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中心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或登录中心网站查询了解。

网址:https://cdzfgjj.chengdu.gov.cn/

# 政务服务#

周先生:企业大楼位于高新区天府二街368号,请问建筑区划更名该怎么办理?

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关于您咨询建筑区划更名的相关问题,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房发〔2007〕92号)第十四条规定:“确需调整建筑区划的,业主、业主大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持原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调整建筑区划的书面理由及其相关决定等资料,向建筑区划所在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出调整建筑区划的要求;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结合当地社区的布局拟定方案,经各相关建筑区划业主大会分别同意后进行划分,并出具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尚未设立业主大会的建筑区划,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决定前款事项的,应当经该建筑区划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某女士:请问高新区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了如何进行补办?

成都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经核实,您所在的企业现仅销售预包装,可申请预包装备案,原许可证已过期,请到桂溪街道办事处208室交回原证注销。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请按照以下步骤提交申请:

 一、线上提交

电脑登录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网厅,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1、浏览器搜索“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入官网

2、选择“政务服务”

3、选择“便民服务”

4、选择“食品”项

5、点击左边“食品”

6、点击“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

7、点击“新办”或者“变更”等

8、点击“立即注册”

9、注册后登录进行填写并上报。

(如果开始在浏览器中输入政务服务网厅网址则从第5步开始操作)

 二、加入服务qq群:580635523

提示:加群时请注明企业名称,进群后告知已申报企业名称(工作时间:09:00-17:00);

三、提供纸质材料

办理进度显示【审查通过】后,请携带以下材料至高新区天仁路176号桂溪街道办事处二楼208室: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2、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3、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4、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咨询电话:(028)85217820。  

# 企业增资 #

李先生:请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增资,有相关资料模板吗?

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经核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下载途径为:“成都高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企业开办→办事指南→变更(备案)登记→内资公司→文书中下载。 

# 证件办理 #

@王先生:我的营业执照在四川天府新区,近期正在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政策规定办这个证必须要有办公场所租赁合同以及商业性的产权证明,我只有营业执照,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办理此证?

四川天府新区:关于您反映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相关问题。应主管部门要求,自2023年10月起,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场所证明相关文件,企业经营场所产权性质为商用的,需提供使用场所产权证复印件,若企业经营场所为自建房,需街道开具该自建房使用性质为商业用途的情况说明并加盖街道公章。企业自行办理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理,部门对于提交材料均采用同一标准进行收取及审核。建议您在选择中介机构时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经与您沟通,您登记注册使用场地为居住用途的自建房,根据现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规定,居住用途的自建房经营场所不满足办理要求。

(来源:蓉城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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