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认识到了我所犯的错误,我以后会好好改正,会找份工作,认真工作。”近日,在蒲江县检察院的会议室里,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的未成年人李成(化名)向在场的检察官、律师、人民监督员、警官和自己的爸爸承诺。就在前一刻,在场的所有人参与了是否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讨论。这是蒲江县检察院特意为他举办的听证会,也是该院的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
去年10月,17岁的李成容留4名不务正业的“好友”在自己家中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现场挡获。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时,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在审查了该案后发现李成虽然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符合起诉的条件,但他是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71条《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为了更好地听取民意,听取不同阶层、不同身份人的声音,便于作出正确的决定,同时也为了让李成警醒,该院为他举办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人介绍了李成案的基本案情,表明该院拟对李成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处理。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李成的律师和爸爸纷纷发表意见同意该院的处理意见,并畅所欲言,对李成进行了思想上的教导。最终,经过听证,检查机关决定对李成免于起诉。(蒲江检 记者 杜玉全)
原标题:蒲江少年涉嫌容留他人吸毒 听证会决定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