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某,17岁
肖某,20岁,两人作案后逃回老家,一起去剪了“子弹头”发型,警方说,他们是想躲避追逃。
》警方审讯
随机拦出租 寻隐蔽点杀人抢劫后焚尸
在警方审讯下,两名犯罪嫌疑人对作案供认不讳。“这个作案动机并非最初认定的‘因经济纠纷’,经调查,他们称是有预谋的。”都江堰市刑警大队副队长王楠对记者说,随后王警官还原了案发经过。
4月18日零点刚过,20的肖某和17岁的向某出现在都江堰市白果树附近城郊结合处,他们随后拦下一辆出租车,告诉司机往聚源镇走。车开了十多分钟,“一路上,这两个人就出租车价格,和司机讨价还价——但这是预谋的一部分。”主办民警周警官补充,车子停在了213线国道羊桥村路段,坐在副驾驶的肖某,和坐在司机后排的向某“对看了一眼”。随后两人各自掏出刀,捅向司机,并将司机身上的400多元摸出来,再把他抬到后排座椅上,又将车子开到附近一座桥下。两人下车后,点燃了汽车里的可燃织物,“看到火燃得差不多,他们才跑的。主要是想毁灭证据。”周警官说,与车一起被焚毁的,还有躺在后排座椅上的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