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成都市成华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满载碎石的运渣车侧翻,碎石将路口等红灯的一辆教练车掩埋,造成教练车上3死2伤。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有关运渣车的类似事件,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联动四川在线,川报观察、四川新闻客户端,四川日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自4月8日以来独家重磅推出“疯狂运渣车为何管不住”系列追踪报道,引发各方关注。4月28日,这起造成重大伤亡的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4月28日,成都市交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这起生产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的最新进展:继运渣车驾驶员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成都市交管局刑事拘留,已移送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后,当日,运渣车所属的彭州致远运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某亦被成都交警依法刑事拘留。黄某某也成为成都交警刑事拘留的首位交通安全生产环节上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的责任人。
运渣车超载担全责司机和法人代表均被刑拘
成都市交管局事故预防处副处长李劲松通报,“4·19”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后,成都市交管局立即展开专案调查,会同市安监局、市交委等部门成立市级联合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全面调查。经鉴定,肇事车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相关规定,挂车货箱实际情况与该型号机动车整车公告登记不一致,肇事车辆挂车实际装载量超过核定载质量。
成都交警五分局认定,肇事车驾驶员陈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4月21日,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成都市交管局刑事拘留,目前已移送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23日,成都市安监局初步认定,肇事车辆所属的彭州致远运业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虚设安全管理机构,基本无安全投入,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弄虚作假、流于形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等问题。该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8日,成都市交管局对黄某某依法刑事拘留。
昨日下午,在市公安局交管局事故处讯问室的黄某某,面对刑事拘留决定,双手掩面,情绪十分低落。对于之前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法,黄某某说“不知道,不清楚”。
多名公司老板表示不愿再接受挂靠车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运渣车企业法人代表被刑拘!4月28日下午,这则消息经四川在线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后,在成都运渣车圈子里闹麻了。“肯定是赔偿没到位吧?之前那么多出事的,没听说公司老总被刑拘啊。”成都高新区一家运渣车企业法人代表坦陈,尽管之前也关注到了本报报道,但没想到影响这么大、后果会这么严重。“这可不得了,成都的运渣车企业,很多车子都是挂靠,车子都不是公司的,出了事公司老总居然要被刑拘!”同样表示意外的还有成都市武侯区一运渣车企业老总,他预测,该事件将对运渣车挂靠现象造成强烈冲击。“目前一辆车挂靠到企业,要收200元/月的挂靠费,为了这点钱,挂靠的车辆假如出了事,肯定划不来。”该老总说。
今后怎么应对?不少运渣车企业老总告诉川报民情热线记者:公司买车,拒绝挂靠。
“挂靠的运渣车,我们也不太好管理,出了事,连我都要被刑拘,岂不是亏了大的。”龙泉驿区某运渣车企业老总说,他们公司挂靠的车只占4成,回去要好好琢磨一下,可能自己买车更稳妥。
也有运输企业老总表示,今后成都运渣车挂靠费可能要飙涨。目前是200元/月,关系好一点的甚至没收挂靠费,若是出事公司老总要被刑拘,这挂靠费即便提到2000元/月,有些企业恐怕也不愿意别人挂靠。
都江堰一家运渣车企业老总告诉川报民情热线记者,他的微信朋友圈里,“运渣车企业老总被刑拘”这条消息已经被评论了几十次,“对我们冲击很大,今后企业对运渣车管理肯定会更严格。”
原标题:涉案运渣车公司法人代表被刑拘 运渣车挂靠模式或遭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