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出台的《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集中体现了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是推动四川“四个全面”建设的有力保障,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遵循。政法机关如何理解和把握《规定》,如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中贯彻落实好《规定》,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委维稳办主任余建近日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政治建警,把牢“刀把子”
记者:政法机关如何理解《规定》出台的意义?
余建:政法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担负着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政法工作的特殊性,决定政法机关必须把政治建警作为首要任务,在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上理应有更高要求和标准。在全省政法系统深入贯彻“十项规定”,是着力解决政法干警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政法机关正风肃纪、刷新吏治、净化环境的关键之举,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记者:《规定》中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如何看待?
余建:《规定》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循法治原则,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可谓抓住了关键,切中了要害。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也是政治清明的助推器。讲政治与讲法治内在统一,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也必须要靠法治。政法机关是执法司法机关,践行《规定》、推动法治建设是基本要求。对政法机关而言,贯彻落实《规定》,前提是要强化法治学习,通过学习树立法治信仰,守住法治底线;核心是要规范权力行使,自觉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关键是要善于用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和重大突发事件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根本是要依法依规构建政法系统良好政治生态,真正实现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原标题:建设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的政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