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13日讯 日前,四川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规范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到2017年,一所中职学校的校外教学点不超过2个、在校生不得超过校本部规模,并严格实行招生资格审查制度。此外,从5月起,中职学校全面运用“四川省中职学生指纹面部识别系统”考勤和管理受助学生,省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考勤情况分配年度资助资金。
到2017年 一所中职学校的校外教学点不超过2个
《通知》规定,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不得新批校外教学点,中职学校不得新办校外教学点,现有校外教学点要认真清理、逐步收缩、平稳过渡,凡不符合规定的要整改规范。到2017年,一所中职学校的校外教学点不超过2个、在校生不得超过校本部规模。非医药卫生类、非教育类中职学校不得新办医药卫生类和教育类专业。
同时,还将严格实行招生资格审查制度。《通知》明确,对未经批准设立,未经省级公示,不具备举办全日制中职教育资历的学校或机构以及招生办学严重违纪的学校,要坚决停止招生。并建立学历教育招生广告审核备案制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要严格审定招生学校的宣传资料和信息,确保向社会发布的招生宣传内容与学校真实情况一致。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简章和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与申述、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六公开”,并对外公示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严禁招生学校和个人非法虚假宣传、欺骗学生行为,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招生学校以任何形式有偿招生,严禁生源学校及个人索取或接受生源组织费,严禁招生竞争不当行为,严禁生源学校对中职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封堵,严禁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干扰或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不得以“一校两牌”或“借读”方式注册双重学籍
在学籍管理规范上,《通知》明确规定, 中职学校要及时处理修复转退学生学籍信息,不得随意更改学习形式和缩短修业年限,严格按规定转学籍和转专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冒领、转卖毕业证书。未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省级公示的中职学校不得注册学籍;不具备中职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不得挂靠中职学校注册学籍;不得以“一校两牌”或“借读”方式注册双重学籍;不得虚报学籍或滞留流失学生学籍;不得为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学生注册中职学籍;违规举办的校外教学点不得注册学籍;中职学校擅自开设学前教育、医药卫生、农村医学、中医等国家控制专业和国家专业目录以外的专业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学籍;民办中职学校新招的学生不得以公办校外教学点的名义注册公办中职学校学生学籍。
5月起 中职校启用学生指纹面部识别系统
据《通知》规定,2015年5月起,中职学校全面运用“四川省中职学生指纹面部识别系统”考勤和管理受助学生,省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考勤情况分配年度资助资金。全面建立和执行“统一办卡、当面发卡、打卡直发、打卡直退”制度,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或退补。全面建立中职资助卡查验制度,确保卡在受助学生手中。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职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防止套取、骗取及违规使用中职资助资金的行为发生。
师德表现是教师资格认定、评优等的首要内容
《通知》指出,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培养教师良好道德和高尚情操,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专家选拔、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
同时,还将严禁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全面实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保障公平公正。健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制度,实行同行评价、业内评审,树立教师专业发展的正确导向。(记者 陈淋)
原标题:5月起 四川中职校用指纹面部识别系统管受助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