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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创 锦江区检察院创新未成年人帮教救助机制

2015-05-29 07:50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处于迷茫期的未成年人小虎(化名)不小心走上了犯罪道路,鉴于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少捕慎诉的原则,小虎没有被送进监狱,而是被送到一家社会公益组织接受了一番“改造”。锦江区检察院创新未成年人帮教救助机制,引入社会公益力量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和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工作,27日,该院与公益社会团体云公益正式会签了《关于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帮教和救助的办法》。据悉,这是四川省检察机关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帮教和救助规范化机制的首次尝试。

少年参与盗窃但本性并不坏

被送进公益组织接受帮教

去年5-6月期间,16岁少年小虎多次伙同他人盗窃电瓶车,小虎主要负责放风,每次会分得100元。经公安机关查实,小虎共参与了三次盗窃,刑拘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锦江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小虎其实比较老实听话,本性并不坏,其父母能对其进行监管,遂对小虎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我们发现,小虎性格内向,不善交流,很大原因是由于其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无法给予其良好的教育与指导,为了避免其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我们把小虎转介给了云公益组织进行帮教。”办案检察官说。云公益接收小虎后,通过对检察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情况、转介资料进行分析和与小虎进行谈话,对小虎制定了帮教方案。在帮教过程中,小虎慢慢地由迷茫、有些自闭的状态变得对未来有了希望。

向未成年“量身定制”

多样化的帮教方式

“小虎现在爱与人交流了,眼中也有了光芒,我们感到很欣慰。”在27日锦江区检察院与云公益召开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启动仪式上,云公益的工作人员对小虎的帮教过程进行了介绍。其实,长期以来,锦江区检察院在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时发现,单纯地依靠检察机关力量,很难满足帮教和救助需求,小虎案例的成功,让他们看到了新的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形式,“我们认为必须整合社会资源,借力社会力量,才能真正帮助未成年人。”锦江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初,锦江区检察院以小虎为个案,开始试点引入社会力量云公益组织帮教涉罪未成年和未成年受害人。通过半年试点,锦江区检察院与云公益就《关于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帮教和救助办法》进行了会签,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双方帮教和救助的对象将涉罪未成年人扩大到受害未成年人和涉罪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锦江区检察院利用云公益的公益资源,向未成年“量身定制”了心理疏导、场所支持、医疗救助等多样化的帮教和救助方式。

据了解,锦江区检察院和对接公益组织坚持“一案一转、严格保密”的原则,不仅就个案签订转介协议和保密承诺书,建立个人档案并跟踪记录,还在发现原方案效果不明显时及时调整方案或更换社工。据介绍,这是四川省检察机关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帮教和救助规范化机制的首次尝试。本报记者 黄燕 文/图

原标题:锦江区检察院创新未成年人帮教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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