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两天就是六一国际儿童节,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今(29)日上午举行了关于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专项活动、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会上通报,2012-2014年,全省各级法院审理拐卖儿童犯罪案件261件512人,其中2012年审理161件318人,被判处五年以上的重刑率47.40%;2013年审理59件115人,重刑率41.18%;2014年审理41件79人,重刑率55.56%。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其中,全省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是利用朋友、邻居等熟人关系作案,为获利不惜出卖亲生子女,拐卖儿童犯罪地域特征明显、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犯罪人员普遍无固定职业、文化水平不高。拐卖儿童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甚至有犯罪嫌疑人以杀母夺子的方式贩卖儿童,不仅破坏家庭,还严重危害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
而拐卖儿童犯罪案件的原因,主要是高额利润刺激诱使拐卖儿童犯罪案件频发,犯罪的跨区域性、隐蔽性致使打击收买方的难度加大。值得一提的是,安全防范意识较弱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拐卖儿童犯罪人员把作案目标锁定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和城郊结合部,特别是大量留守儿童。封建落后的思想观念,出于延续“香火”、养儿防老、有儿无女期盼儿女双全等考虑,也造就了拐卖儿童犯罪的买方市场。华西都市报记者 王蕾
原标题:四川三年审理拐卖儿童案件261件 留守儿童是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