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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死亡纪检干部大哥:幕后还有人参与

2015-06-19 09:56   来源: 国际在线   编辑: 余辰璐   责任编辑: 马兰

央广网绥化6月1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4·2”纪检干部范家栋死亡案有了最新进展。昨天(18日)中午,绥化市公安局通报称,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已经告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其中包括庆安县一房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通报,因为范家栋牵涉到肖某与庆安县馨悦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拆迁纠纷之中,引发了馨悦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的不满,李某便指使他人对范家栋进行殴打,造成范家栋双小腿骨折,最终引发肺动脉栓塞后死亡。目前涉案9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绥化市公安局在通报中还原了事情的经过。4月2日上午,在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安排下,王某波、白某在庆安县经纬街幸福家园小区附近,蒙面分别持棒球棒、镐把将正在路上行走的范家栋腿部打伤,而后乘车逃离现场。

随后,范家栋被120送到医院救治。4月21日,范家栋出院到哈尔滨市亲属家休养。5月1号凌晨,范家栋出现“呼吸困难,浑身大汗,身体无力”等不适症状,被送至哈医大一院群力分院,后经医院确认死亡。

5月15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对受害人进行尸检后,得出结论:范家栋生前双小腿被钝性物体直接作用致软组织损伤及多发性骨折、双小腿活动功能障碍,导致右下肢深部静脉形成血栓。血栓脱落发生肺动脉栓塞,造成了范家栋的死亡。

当地警方经过大量侦查调查工作,于6月15日破案,将李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了解,案件的发生主要与范家栋牵涉入当地的一场拆迁纠纷有关。2013年,庆安县馨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当地原体育场开发建设住宅小区,需要对肖某的的305平米房屋进行拆迁安置。肖某的朋友梁立明说,经过肖某与馨悦房地产公司多次协商,双方最终于2013年4月份达成了房屋拆迁回迁协议。

梁立明:给他达成协议是(商服)720平方,给了一个住宅145平方,额外给他一个车库。

为了保险起见,肖某和馨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请来一位见证人。据了解,这位叫唐宪龙的人,是庆安县公安局的一位副局长。记者想就合同签订的问题咨询这位见证人,但唐宪龙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唐宪龙:你有什么采访的事情找我们局里,好不好?我这里有事儿,再见。

尽管有公安局领导作见证人,但回迁房屋在2014年10月份主体建成后,肖某与开发公司还是产生了矛盾。梁立明说,矛盾的原因是肖某认为补偿的房屋结构不合理,和预想的有差距。

梁立明:原来说地上一二楼回迁,房子建完以后呢,出来一个半地下,这样他没法做生意了。

肖某认为,庆安县馨悦房地产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内容提供房屋,便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人民币900万元。范家栋的大哥说,900万的数额也是双方合同里明确规定的。

范家栋大哥:假如违约就给900万,他对自己权利的主张就是依据这份合同。

在肖某与馨悦房地产公司签订的补偿协议里,记者看到,确实有“如甲方违约或未按照合同内容履行,甲方需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900万元”的约定,但肖某对于拿到补偿似乎还有些担心。为了顺利拿到赔偿,肖某请好朋友范家栋出面帮助处理此事。据范家栋的大哥介绍,这主要是因为范家栋处理这类问题有一定经验:

范家栋大哥:因为合同已经明确有所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肖焕仁自己说非常很清楚按合同办事是办不出结果的。所以他才相中范加栋有头脑,跟他相关的法律业务好,而且办事有力度,所以他才找范家栋咨询并办理这个事情。

不过,馨悦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认为,肖某提出的赔偿要求太过分,并没有同意。帮助处理此事的范家栋则表示,如果不满足要求,就举报李某的公司涉嫌欺诈,由此引发李某的不满。李某随后请大庆市的王某飞帮助找人,殴打了范家栋,并最终导致范家栋的死亡。

范家栋被殴打致死一事,起因到这里似乎已经清晰。但范家栋大哥认为,绥化市公安局的调查结果,仍有些疑问没有解开。

范家栋大哥:我现在最大的疑点就是目前只查到所谓的直接原因,(怀疑)蒙面不是人的真正幕后,幕后还有在这里面有参与。

和媒体此前猜测的一致,范家栋的死确实和当地的房地产开发商有关。但很多人可能仍然不能理解,与房地产开发商最初产生矛盾的人是肖某,为何开发商只针对范家栋?是什么原因让开发商忍无可忍,最终对范家栋痛下杀手?范家栋举报馨悦房地产公司涉嫌欺诈,情况又是否属实?范家栋生前曾到北京举报过庆安县违规建设豪华办公楼,他的被害与这次举报到底有没有关系呢?事件的诸多疑问,中国之声也将继续关注。(记者 乔仁慧 刘会民)

原标题:“4·2”纪检干部范家栋死亡案告破 房地产开发商痛下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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