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众案一审宣判 (图片来自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据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10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受贿一案。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陈安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十万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没收。
今年4月2日,蚌埠中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检方的起诉书共指控了陈安众25起受贿事实,共计收受折合人民币810万余元财物。庭审中,陈安众对以上25起受贿事实的指控均表示无异议,表示“接受指控和公诉意见,没有什么辩护的”。
编辑:小微
原标题: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一审被判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