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处罚金3000元
去年,李某在自贡五星街一金店试戴金项链时,假意付款却从外套里掏出一把假手枪,抢走约50g、价值13500元金项链。次日,李某即被自贡警方抓获。他声称:抢劫金店是为“创业筹启动资金”。但不管怎样,他的行为触犯刑法。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自流井区法院获悉,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现场试戴万元金项链不想付钱掏枪抢劫
该案发生于2014年12月16日下午2点52分,自贡市五星街一家金店迎来一名约30岁的男性顾客。男子进店后,柜员热情招呼。随后柜员拿出两条金项链给该男顾客选购。该男顾客挑选几秒后,又选了另一条试戴。感觉满意后,询问柜员是否能刷卡?得到肯定答复后,该男顾客从上衣内侧兜掏出一把手枪,对准柜员的脑袋。
柜员当即被吓懵了,捂住脑袋,站在原地不敢动。此时,该男子拿着金项链快步走出金店,逃离现场。整段过程被金店监控拍下,监控显示:该男子在14点52分进入店内,在试戴好项链后,掏出一支疑似手枪的物品对准柜员。当抢劫成功后,逃出店外往广场方向逃去。此时时间为14点54分,整个过程不到3分钟。动机
想创业家里不给钱抢金店“筹启动资金”
该案发生后,自流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便衣行动队和刑事技术室赶到现场调查。随后在对自贡市区酒店、旅馆入住人员排查时,自贡汇东某旅店服务员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有名男子很可疑,案发前两天入住旅馆,既不投亲访友、也没找工作。民警通过旅馆监控嫌疑人截图,让被抢金店柜员辨认,旅馆可疑男子确系抢劫金店之人。
经调查,该男子此时还未离开旅馆,所住房间还有上锁行李箱。办案民警判断该男子会返回,便决定原地蹲守。12月17日下午3点,该男子出现在旅店门口,立即被周围埋伏的民警抓获。随后民警在其行李箱收出仿真手枪一把。据了解,嫌疑人李某33岁,富顺县人。追问其作案动机,他声称:抢劫金店是为“创业筹启动资金”,便想出拿玩具枪抢劫。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梁鹏
原标题:创业筹启动资金? 持假枪抢金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