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6月25日电 记者25日从昆明市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委会原主任李建新、党总支书记周彬利用职务便利挪用860万元、侵吞260余万元的征地补偿等款项,并进行营利活动。
据昆明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吴丹丹介绍,2011年至2013年,李建新、周彬分别利用担任昆明市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委会主任、党总支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协助晋宁县晋城镇人民政府管理征地补偿款、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时,共同将征地补偿等款项共计860万元挪用归个人及他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
此外,李建新、周彬二人在协助晋宁县晋城镇人民政府征地补偿款、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兑付给村民的过程中,共同采取虚报账目支出,冒领资金的方法,侵吞国家征地补偿款260余万元,其中李建新侵吞180余万元,周彬侵吞75万元。二人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贿赂共计98万元,其中李建新收受贿赂51.5万元,周彬收受贿赂46.5万元。
目前,该案已向法院提起公诉。(李发兴)
原标题:昆明晋宁两村干部挪用侵吞上千万征地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