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醉汉程某深夜爬到机动车道内躺卧,被黑车司机张某驾车轧死。张某因逃逸被认定负事故主要责任(本报6月16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
今年1月30日23时许,28岁的程某参加同事婚宴后醉酒,在通州区马驹桥镇西店环岛南200米处由西向东爬行,后躺卧在机动车道内。黑车司机张某驾驶雪铁龙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该处时,从程某身上驶过,车辆发生剧烈颠簸,并致程某被拖行数米。张某未停车查看,驾车离去。经鉴定,程某系颅脑损伤死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54.3mg/100ml。
通州交通支队认定,张某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张某负主要责任;程某在机动车道内停留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程某负次要责任。3月4日,张某被民警抓获。他随后通过家属赔偿被害人亲属40万元,获得谅解。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无犯罪记录,当庭认罪、悔罪,且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对其从轻处罚。(记者裴晓兰)
原标题:轧死“拦路”醉汉司机被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