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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315统计:质量投诉超5成 手机售后获关注

2015-07-02 12:25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7月2日上午,省消委公布了《2015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287件,解决13067件。

数据:质量问题仍居第一

在2015年上半年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6667件,占总量的50.18%;售后服务问题1753件,占13.19%;合同问题882件,占6.64%;价格问题757件,占5.70%;虚假宣传问题467件,占3.51%;假冒问题209件,占1.57%;安全问题186件,占1.40%;计量问题114件,占0.86%;人格尊严问题60件,占0.45%;其他问题2192件,占16.50%。

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和服务的质量问题投诉量仍居总量第一,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与2014年同期相比,涉及售后服务和合同性质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相对较大。由此可见,消费者不但关注商品质量,还对售后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按商品大类统计的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投诉量居前三位,这三大类商品也是近年来的投诉热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占比下降了近1个百分点,但仍旧达到24.87%,位居第一。

分析:售后服务更受关注

省消委在文章中表示,上半年,全省售后服务类投诉1753件,占总投诉量的13.19%,同比增加两个百分点。涉及商品类售后服务投诉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以及服装鞋帽类,具体表现为经销商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文章中列举了典型的案例:2014年5月10日,消费者胡女士在金堂县赵镇鼓楼街某手机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购买了一部价值1600元的某品牌手机。在三包期内,手机无法开机,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向经销商提出维修要求,而经销商以手机生产商可提供专业维修服务为由拒绝履行修理义务。消费者遂向四川省消委会进行投诉,请求依法维权。经查证,经销商怠于履行法定三包义务,致使消费者不能正常使用手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属实。经调解,经销商改变态度,积极履行手机修理义务。

省消委表示,针对上半年消费者投诉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将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行业的规范和对市场主体违法经营行为的治理。(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

原标题:四川315统计:质量投诉超5成 手机售后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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