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3日电 7月3日,石家庄铁路公安处民警薛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2日21时47分许,石家庄铁路公安处民警薛某(男,54岁)驾驶警车(冀Ο9953警)沿珠江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南辛庄村口时,将男子郝某(58岁,本市人)撞倒致死,薛某被警方当场控制,120医护人员现场采集血样送检,未检出酒精成分(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法医毒物检验报告书<冀医法鉴[2015]毒检字第983号>)。
经公安交管部门调查认定,在这次事故中,薛某负主要责任以上责任。薛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警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薛某予以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原标题:石家庄一民警驾警车肇事致人死亡被刑拘 经检测未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