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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表妹结婚27年闹离婚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2015-07-10 15:53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余辰璐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南充7月10日讯 由于家庭琐事和性格等原因发生争吵,夫妻二人长期不和并要求离婚。于是,丈夫汤某将妻子雍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彼此离婚。

然而,由于二人一起生活27年,并育有一子,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属于近亲结婚,最终南充市嘉陵法院判决二人婚姻无效。

1988年6月,原告汤某(丈夫)与被告雍某(妻子)经人介绍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在一起。于1989年2月10日生育一子,现已成年并独立生活。但原告汤某与被告雍某,同居生活27年以来,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事实婚姻。在共同生活期间,原、被告经常为家庭琐事和性格等原因发生争吵,夫妻二人长期不和。

自2009年3月起,原、被告一直分居,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汤某母亲与被告雍某的母亲是亲姊妹,原告被告是表兄妹关系,原告被告是近亲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十条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南充市嘉陵法院判决宣告原告汤某和被告雍某的婚姻无效。(赵福芳 记者 何春林)

原标题:表兄表妹近亲结婚27年闹离婚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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