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回应
何时全面放开二孩?
生育政策调整须权衡利弊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呼吁全面放开二孩。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中山纪念中学校长贺优琳第五次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全面放开二胎”的建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报告中表示,要“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未再提及“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这样的表述。
就社会关心的何时全面放开二孩的问题,国家卫计委昨日回应称,当前主要任务是继续组织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加强初生人口的监测,加强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为下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创造环境、奠定基础,同时积极做好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研究论证工作。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强调,生育政策的调整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权衡利弊,审慎决策。按照中央的部署,依照法定程序,逐步调整完善。我们现在正在按中央的要求抓紧推进有关工作。
社会抚养费会取消吗?
“社会抚养费”仍有存在需要
今年3月22日,来自全国21所高校或机构的50位法律学者,曾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提交建议书,建议尽快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全面修改,废除生育审批制度,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还权于民,实现公民自主生育。
在计划生育政策不断调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政策会不会改变?
对此,杨文庄表示,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者的经济限制的措施,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
他表示,公民应当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作为维护生育秩序的手段,从目前的情况看,仍然有存在的现实需要。社会抚养费存在的一些问题,国家卫计委也很关注,也反复强调,要求依法规范征收主体和征收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做好信息公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杨文庄表示,去年国家卫计委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做了一些修改,准备上升为国务院的条例。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按照《立法法》的要求,根据社会的反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正在继续做有关的工作,具体什么时候能实施,并没有准确的答复。
失独家庭怎么帮扶?
将细化“失独家庭”扶助政策
一直以来,“失独家庭”的养老难题备受关注。国家卫计委昨日回应称,国务院近期有专门的部署,国家卫计委将细化有关措施,马上就要在全国进一步部署。
杨文庄表示,我国自2008年就全面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以后没有再生育或者没有合法收养孩子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5周岁以后,就对夫妻双方发放特别扶助金。
2013年底进一步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分别按照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和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的标准进行扶助,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在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也做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和部署。
据悉,2014年全国领取特别扶助金的特扶对象有77万人,主要是伤残死亡家庭的,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扶对象是47万人。
杨文庄表示,最近,国务院也有专门的部署,国家卫计委也将进一步细化有关措施,对特殊家庭的一对一的联系人制度,医疗绿色通道的落实都有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马上就要在全国进一步部署。
原标题:“单独二孩”遇冷?卫计委:符合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