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户籍在新都的刘女士,在金牛公安办证中心补办了遗失的身份证。如果放在以前,在金牛区工作的她,得专门跑回新都公安办证中心才能补办。
为利民惠民,成都市公安局在现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居民身份证制证系统基础上,将过去全市各公安办证中心(或分中心)只能受理户籍在本辖区的公民办理居民身份业务功能,拓展为各公安办证中心(或分中心)也可受理户籍在本市其他区(市)县的公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功能,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域内跨区(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为市内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全市其他区(市)县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提供了便利服务。
成都市公安局决定从2015年7月13日起,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成都市域内跨区(市)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即自7月13日起,凡常住户口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本人持《居民户口簿》(换领居民身份证另需提供本人原居民身份证),可到全市各区(市)县范围内就近的公安办证中心(或公安办证分中心)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及市局人口信息系统内无照片人员不在此办证业务范围内)。
受理地公安办证中心(或分中心)现场完成申请人的人像信息采集、指纹信息采集、信息审核、证件受理签发工作。之后,申请人凭《领取居民身份证通知单》在证件受理后30日内到受理地公安办证中心(或分中心)领取居民身份证。
成都商报记者 张漫
原标题:成都人市域内 可异地补办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