裤子在裤裆处裂开一条约20厘米的缝。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陈先生购买裤子的小票和裤子吊牌。受访者供图 华龙网发
到商场专柜开开心心买了条裤子,本想见客户时留个好印象,谁知第二天接待客户时,刚一坐下,裤子突然开叉,变成“开裆裤”。陈先生说,他“这辈子都没这么尴尬过”。他认为裤子有质量问题,要求专柜退货,并赔偿精神损失、误工费和公司损失。对此,专柜同意退货,并赔偿停车费和裤子卷边费20元,但拒赔精神损失费。陈先生不服:“让我在客户和同事面前丢这么大脸,影响了我个人和公司形象,难道不该赔精神损失费吗?”
买条新裤子 第二天见客户时就“开裆了”
事情还要从上周说起。
7月8日,陈先生在重庆杨家坪一商场的专柜购买了一条休闲裤。裤子原价599元,当时活动价五折299.5元,陈先生试了试觉得合适,就买了。
第二天,陈先生穿着新裤子高高兴兴地去接待客户,本想让自己看起来风度翩翩,谁知刚一坐到沙发上,“哧啦”一声,裤裆裂开一条20厘米的缝,内裤都露出来了。不仅客户看到了,公司的很多同事也都看到了。
结果,陈先生不但没给客户留下个好印象,还出了一场大洋相,当天的业务也没能顺利谈下去。陈先生说,自己这辈子还是头一次遇到新裤子“开裆”的情况,他认定是裤子质量不过关。
欲向专柜索要精神损失费 结果遭拒
陈先生认为,此事不仅影响了他的个人形象,还影响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要求该店铺予以退货,并且赔偿10倍精神损失、误工费和公司损失,共计人民币6289.5元。但商家以商品为5折商品、且裤子有卷边为由不予退换货。无奈之下,陈先生到重庆网络问政平台求助。
后经与专柜协商,专柜表示可以进行退货处理,并赔偿停车费、卷边费共计20元,但就陈先生要求的精神损失、误工费和公司损失补偿,专柜没有受理。
商家:可以退货 但精神损失费“有点过了”
昨日,记者联系到李先生买裤子的专柜负责人龚女士,向她了解了情况。龚女士证实,确实接到了李先生的投诉,当时他们就按照公司流程报备区域经理和货品部,48小时内,龚女士便通知陈先生带着小票到柜台来退货。
至于裤子是不是有质量问题,龚女士未置可否。“如果要证明这条裤子是不是质量问题,要经过很多步骤鉴定,我们一般不会去做专门鉴定,大都是以满足顾客需求为主,进行退换货处理。”龚女士说,他们也是头一次遇到这种陈先生这种情况。
至于为什么对李先生提出的精神损失赔偿没有受理,龚女士说:“我觉得我们退货、赔偿已经做到位了,顾客还要求精神损失费等赔偿,我们觉得有些‘太过了’。”
消委会:若确实造成精损损害 消费者有权索赔精神损失费
那么,因裤子“开裆”在客户和同事面前出洋相,能不能索赔精神损失费?带着陈先生的疑问,记者联系到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喻军说,事件的一个关键点是,裤子撕裂是质量问题还是消费者穿着不当问题,现在还不能确定。若消费者可以确定是质量问题,是可以通过和商家协商的方式,对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损失要求赔偿。
对于要求精神损失赔偿,喻军说,需要按照重庆市高级法院关于“精神赔偿”的有关规定来判定,如果能够判定确实对当事人的精神造成伤害,可以要求赔偿。就这个投诉来看,是对陈先生的形象有一定的影响,但对其身体和精神未造成严重的损害,建议协商解决。
律师:消费者有权利索赔精神损失 但需法院先鉴定
对于陈先生的遭遇和疑问,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宏表示,一般对身体、容貌、人格造成伤害,或者损害对当事人具有重大意义的东西,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周宏律师说,陈先生请求的赔偿精神损失的权利肯定是有的,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能否赔偿、赔偿多少还是要看证据。
“但就目前看,陈先生的证据还不是很充足。”周宏认为,裤子在特殊场合撕裂要求精神损失赔偿,不论是通过消费者协会,还是法律主张,主张的可能性不是高。
周宏律师建议陈先生可以对因裤子撕裂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索赔,比如误工费等。
原标题:风度翩翩去见客户 新买的裤子变“开裆裤” 能否索要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