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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3岁幼女被同学打伤 母亲称其下身红肿(4)

2015-07-22 17:41   来源: 四川在线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马兰

幼儿园方:孩子说法系家长反复诱导所致

“我们不可能这样去教孩子,任何一个有责任心、有使命感的幼儿教师,绝对不会教一个孩子去说谎。”针对周女士的说法,魏园长坚决地予以了否认。“我们了解幼儿心理学,教孩子不准说,迟早都是会暴露的,我们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对此,刘老师本人也坚决地予以了否认:“我绝对没有说过这样的话!”刘老师称,遇见孩子之间出现“冲突”的情况,她一般都会下午放学的时候,把双方家长叫在一起,给双方家长说明情况。“如果我让娃娃不准告诉家长,那我自己又怎么去给的家长说? 遇见这种情况,只要当时发现了,我从来都是及时处理,我会给娃娃讲道理,告诉娃娃打人是不对的行为,两个小朋友要握手,表示和好,因为娃娃他也没有意识,这儿打了之后,马上又在一起玩了,所以孩子之间‘冲突’我们一般都这样调解。”

“3岁的孩子不可能把他的意思完整地表达出来,这个阶段的娃娃语言发展应该达不到像视频中那么清楚表达的程度。”魏园长说,颖颖只所以会有这样的说法,不排除家长反复诱导的可能性。“如果家长反复教,孩子就有可能会顺从家长的意思,跟随大人的意思来说,颖颖妈妈如果以‘是不是你们刘老师不准你给妈妈说’这种诱导性的问法来提问,反复几次之后孩子就有可能会按照这样的方式来说。”

至于颖颖说的“刘老师不准让我哭”,刘老师说:“当时她没告诉我雨雨扯掉了她的头发,我们都不知道这个事情,怎么会不准她哭?我们老师都不知道颖颖受伤,又怎么会教她不准给妈妈说?”

家长:孩子遭受身心双重伤害,相关诉求合情合理

“在幼儿园两次被打的经历,不光是身体上的伤害,也让我女儿的心理有了无法估量伤害,看到她那么不开心,作为父母的我们心里也难受,心理也受到了伤害” 周女士称,基于此种考虑,她向幼儿园提出了几个诉求:一是要求班主任刘老师公开道歉;二是要求幼儿园将女儿带到成都找一家权威的儿童医院做一次权威的心理鉴定,以确定此事对女儿今后的健康成长有无影响;三是要求对女儿受到的身心伤害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四是要求追究班主任刘老师应负的责任。

“天下父母,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地成长?孩子身体上的伤可以随着时间慢慢愈合,但是心灵受到的伤害恐怕这辈子都难以愈合。我这几个要求,应该说是合情合理的。”周女士说。

幼儿园方:已积极治疗并对当事教师作出处罚

针对周女士所说的情况和提出的诉求,魏园长介绍说,得知颖颖两次受伤的情况后,幼儿园从未推卸过相关责任,一直在积极协商处理,并重点关注孩子的检查和相关治疗。从6月18日开始,幼儿园方和雨雨的家长已先后陪同周女士带着颖颖到江油人民医院、绵阳三医院、绵阳市中心医院等进行了多次相关检查和治疗,幼儿园方每周二还会陪同周女士前往中医院皮肤科查看颖颖的头发生长情况。

原标题:江油一幼儿园再发伤害事件 3岁幼女七天内两次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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