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闯进三门峡灵宝市一家金店内,枪杀挡路的保安,抢走金店黄金项链11条……昨天,该案当庭宣判:郭坤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辩护人提出的郭坤抢金店目的是帮父母治病,提出无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并未被采纳。
郭坤当庭提出上诉。
案发:蒙面进金店枪杀保安抢走11条金项链
今年1月15日下午5时22分,灵宝市一家黄金珠宝店遭抢劫。
根据现场的监控及店员的描述,蒙面嫌疑人郭坤进店将门关闭后,把一个圆形板凳挡在了门口,便持枪朝店内喊了一句“抱头、蹲下、不准喊话!” 店内所有人员吓得都向后门跑去,这时候在外面的保安邵某试图推门进去。
“一看保安要推门进来,郭坤转过身就开了枪。”据负责此案的民警称,郭坤共朝保安邵某开了两枪,第一枪打在保安的腿上,第二枪打到保安的胸前,保安当场死亡。
打死保安后,郭坤用随身携带的斧头砸开柜台,抢走金链子后逃窜。整个过程不到2分钟。
1月18日,在贵州,警方将郭坤抓获,当场从其身上查获黄金项链11条。经价格鉴定,被抢黄金首饰总价值28万余元。
庭审:抢劫金店目的是帮父母治病?
其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认为,郭坤抢劫金店的目的其实是帮父母治病,“应该判他(郭坤)无期徒刑”,但公诉人量刑建议是死刑。
经过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后,法院当庭宣判:郭坤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
郭坤当庭提出上诉。
原标题:枪杀保安,抢走黄金项链11条 灵宝“黄金大劫案”被告获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