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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洪江管理区未经批准设立“黑户”16年

2015-08-12 07:23   来源: 新京报   编辑: 余辰璐   责任编辑: 马兰

湖南怀化洪江管理区未经批准设立“黑户”16年 

湖南怀化洪江管理区未经批准设立“黑户”16年

洪江区管委会门口没有任何显示机关名称的标牌,只有两副对联,与洪江市政府大楼形成了鲜明对比。 

湖南怀化洪江管理区未经批准设立“黑户”16年

洪江市政府大楼。

湖南怀化洪江管理区未经批准设立“黑户”16年

《边城晚报》头版头条的一篇新闻,特意提到了洪江区除外。 

1997年,湖南省怀化下辖的洪江市,与黔阳县合并为新洪江市,1999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副县级“洪江市洪江管理区”,由洪江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进行管理。3年后的2002年,湖南省再次将“洪江市洪江管理区”升格为正县级“怀化市洪江管理区”,划归怀化市直接领导。经历了“洪黔合并”与“洪黔分治”后,老洪江市却成了“黑户”,不属于国务院确立的法定行政区。8万“洪江区”居民没有自己的政府与人大,地方经济发展也陷入困境。16年来,当地群众、各级人大代表一直在呼吁解决洪江区体制问题。

张义杰气得摔了杯子。

他看到了一条新闻:湖南省怀化市主办的《边城晚报》头版头条报道,“中学毕业生可免试免费读技校——除洪江区外,怀化12个县市享受此项国家政策”。

“我们就像二等公民,没办法,国家不承认洪江区。”

作为土生土长的洪江区人,张义杰说这样的区别对待,他已经习惯了,但白纸黑字的印在报纸上,还是让他觉得刺眼,不舒服。

在怀化市,有两个“洪江”,一个是“怀化市洪江管理区”,一个是洪江市。两个“洪江”接壤。

两个“洪江”都是县级“行政区”,唯一的区别是,洪江市在国务院有“户口”,而洪江区没有。“户口”是洪江区人的比喻,指的是民政部确立的法定行政区,在国务院登记在册。

一个地方有“户口”的直接体现,就是拥有自己的行政区划代码,这是一串六位数字,出现在每一个人身份证号码的开头。洪江区人和洪江市人的身份证,共用一个代码。

“可是明明是两个地方”,张义杰说,“没有‘户口’,总觉得低人一等。”

“闪婚”和“闪离”

“洪江区原来是有‘户口’的。而且当时是非常风光的。”熟悉洪江区规划变迁的洪江区退休干部李怀德说,洪江区以前就叫洪江市,而现在的洪江市,以前叫黔阳县。1997年,在当时怀化地区的主导下,老洪江市与黔阳县合并,成立了新洪江市。

“新洪江市的体制以老黔阳县为主,市政府驻地也在老黔阳”,张义杰说,“当时新洪江市一百多个委办局一把手中,只有4人是老洪江的。”这让不少老洪江人觉得自己是被“吞并”了。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在向全国人大提交的《关于请求将湖南省怀化市洪江管理区(原洪江市)改设为怀化市市辖县级行政区的议案》中提到,怀化为实现“地改市”(地区改为地级市)目标,是两地合并的直接原因。

李怀德同意谢勇的看法,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当初两地合并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怀化地区急于“地改市”,想把行政公署驻地县级怀化市拆分为鹤城区和中方县。但是国家对增加县级行政区审批极严,于是怀化地区决定合并洪江市与黔阳县,以腾出一个县级行政区指标;二是洪江市是工业市,但是面积小、资源匮乏,而黔阳县是农业县,面积大、资源多,当时一位在怀化地区挂职的领导提出,“洪江加黔阳等于腾飞”。

“当时合并的动作太快了”,张义杰告诉新京报记者,由于两地合并仓促,很多前期工作都没有做好,“我们那时候被调去新洪江市工作,睡几十人的大通铺,四个月没发工资。”

一年多后,这场“闪婚”又以老洪江市从新洪江市分出,组建“洪江管理区”告终,这次“闪离”后,洪江区丢了“户口”。

张义杰是当年合并的亲历者,这位在洪江区工作了三十多年的公务员说,合并失败是因为一场群体性事件。

张义杰说,1998年,新洪江市决定将原老洪江市管辖的地域合并成一个雄溪镇,这进一步挑动了老洪江市人的情绪。

“合并的决定没有经过两地人大讨论,太草率了。”在洪江区工作了一辈子的刘建平说。“洪江以不到怀化地区2%的人口,贡献了怀化地区40%的税收,最后落得被吞并成一个镇的下场,大多数洪江人情感上接受不了。”

冲突发生在雄溪镇政府挂牌当天。“雄溪镇政府准备在原来的洪江市政府办公,”李怀德还记得那天的场景,“当天早上天还没亮,几十人冲进政府大院,把准备挂出来的‘雄溪镇政府’的牌子拖出来烧了。”

“洪江事件”就此爆发。

这场群体性事件持续了三个月。“事件平息后,考虑到继续合并不太现实,湖南省就发了一个58号文件,搞‘分治’。”李怀德称。

在这份“湘办〔1999〕58号”文件中,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副县级“洪江市洪江管理区”,由洪江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进行管理,人、财、物独立运行。

2002年,湖南省下发了“湘办〔2002〕37号”文件,将“洪江市洪江管理区”升格为正县级“怀化市洪江管理区”,划归怀化市直接领导。

湖南省委、省政府在“37号文件”中决定,洪江管理区“履行县级行政管理职能”,由怀化市委、市政府派出“中共怀化市洪江区工作委员会”和“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文件中称,洪江区“机构设置比照三类县级行政区域机构设置标准”。

原标题:一个“县级行政区”的“黑户”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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