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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机关事业单位晋升技术等级须逐级考试考核

2015-08-13 10:19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考评的组织管理工作,日前,市人社局出台了 《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考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都必须逐级进行。

根据《管理办法》,考核考评范围是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并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或拟转聘到技术工种(岗位)工作的工作人员。而机关技术工人的技术岗位设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技术等级(职务)岗位;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技术岗位设为:技术五级、技术四级、技术三级、技术二级、技术一级等五个技术等级(职务)岗位。除政策明确规定外,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必须逐级进行。

在考核考评内容方面,《管理办法》明确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技术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其中职业道德的考试,按省上规定,并入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占技术业务理论考试总分值的10%。而晋升技术职务的考试考核内容在晋升技术等级的考试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增加论文答辩和综合评审。(记者 徐璨)

原标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晋升技术等级必须逐级考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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