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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眼中的"黑脸"包公 记大邑县纪委审理室负责人张林

2015-08-18 15:12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他平凡而朴实,用18年的坚守,为纪检监察事业默默奉献;他正直而忠诚,用一根纪律之绳,既丈量别人更丈量自己。他今年53岁,1997年进入大邑县纪委、监察局从事案件查处工作,历经信访、检查、审理多个岗位。他办理案件460余件,是党员干部眼中的“黑脸”包公。他就是大邑县纪委审理室负责人、副局级干部张林。

勤奋钻研

炼就“活法规”

“不懂的问张林”成了大邑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口头禅”。

执纪办案来不得半点感性,张林办公桌和文件柜内摆满了纪检监察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书籍,他的业余时间几乎全用在了学习上。长年累月的咀嚼消化,使他在工作中时刻保持理性、知性,成为公认的“活法规”。十多年来,60多名办案骨干,经过他的传、帮、带后迅速成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办理的案件急速上升,新情况不断出现。张林利用熟练的业务知识,积极开展工作,将多年的经验积累,整理成《纪检监察纪律审查执行法规政策选编》培训教材,推进了办案业务的规范化;他牵头制订《关于乡镇查办案件审理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大邑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创新制度,推动了大邑纪检监察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提高了全县纪检干部的执纪办案水平。

秉公执纪

铸就“真利剑”

“清白履职、忠实做人。”这是张林的座右铭,对违纪行为“亮剑”是他执着的坚守。18年来,他查办案件170余件,审理案件290余件。翻开张林经手的案卷,一个个蝇头小楷记录着其中的辛劳与汗水。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他不管天晴下雨,不惜千言万语,深入举报人家中了解情况,广泛走访调查取证,把每一件案件做细做实。2002年3月至7月,他被抽调到省纪委,主办了双流县公兴镇时任党委书记陈某某及与其搭档的前后二任镇长贪污案、华阳镇时任党委书记徐某某为获取土地征用指标行贿省国土厅某副厅长和几位处长案,协办了龙泉驿区检察院时任检察长宁某某案,当事人均受到相应惩处,他的工作也得到省市纪委的充分认可。

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公正公平是不可触碰的底线。他抛开一切干扰因素,反复查阅案卷资料,仔细核查对应的法规政策和案例,研究推敲,并认真听取当事人辩解,及时补充证据,做到量纪不偏不倚。面对各种说情和压力,他不惜面红耳赤据理力争。有人说他是“死脑筋”“牛角尖”“招人恨”,他则说,在原则面前不争就不是纪检干部。

2013年,张林从审理室主任岗位退下,他没有抱怨也没有躲清闲,而是按照组织安排,一如既往把心安在审理具体工作上。同事们说:“张林,一辈子都是那个张林。”

大纪宣 本报记者 王伶雅

原标题:他是党员干部眼中的“黑脸”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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