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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涉嫌非法拘禁被批捕 同案两人涉故意杀人罪

2015-08-21 07:10   来源: 北京晨报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由于双方纠纷,王林与邹某“师徒”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利用媒体等手段互相揭发、举报的过程。

记者从江西萍乡市警方获悉,8月20日,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经提请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7·10”非法拘禁案犯罪嫌疑人刘锋、朱理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王林、黄钰刚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继续侦查之中。

■新闻背景

王林与“关门弟子”的是非恩怨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江西省萍乡市公安局获悉,2015年7月9日15时许,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接到报案称,萍乡市民邹某被身份不明人员绑架。经警方侦查发现,刘锋(浙江温州人)、朱理通(江西上饶人)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14日晚,警方分别在江西、广东将刘、朱二人抓获,经初步审查,刘、朱二人对绑架、杀害邹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警方进一步侦查了解到,黄钰刚(广东省深圳市人)、王林(香港居民)涉及此案。邹某曾拜王林为师,二人关系密切。目前上述四名涉案人员均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邹某是江西天宇燃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经人介绍与王林认识。邹某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声称,2009年,他交给王林500万元“拜师费”后成为其“弟子”,此后还陆续被王林索要了近3000万元的财物。

而王林此前则表示,他并没有接受别人的钱财,更没有利用气功作为敛财手段。王林还借助微博等渠道发布消息称,邹某因房屋纠纷,事实上欠他3300万元,并经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邹某返还欠款。2013年7月30日,记者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旁听了这起房屋纠纷案的二审庭审,二审开庭原因为邹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由于双方纠纷,王林与邹某“师徒”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利用媒体等手段互相揭发、举报的过程。

延伸阅读:

媒体揭秘王林买凶杀人经过:遭多人诈骗近千万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王林与黄钰刚在此背景下结识,黄先后向王林介绍陈志军、李国其、林建仁、刘锋等人。他们自称总参情报部、国家安全部、中纪委领导秘书等国家重要机关工作人员,以“将邹勇判刑”等名义,先后从王林处获得950万元。

媒体曝邹勇被害前曾表示“三五个亿也救不了我”

邹勇在遭绑架遇害的前一天晚上,在萍乡七星酒店一楼的茶廊向他的朋友杨志兴(化名)借22万元,支付香港官司的律师费。在谈及自己的情况时,邹勇称“三五个亿都救不了我”。

 

原标题:王林涉嫌非法拘禁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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