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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获系列地下钱庄案 涉案金额达数百亿

2015-08-25 22:13   来源: 新京报   编辑: 许雯   责任编辑: 马兰

新京报快讯 8月24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从今年4月以来,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各地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截至昨日,这项行动共破获重大案件30余起,抓获16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4300多亿元人民币。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地下钱庄”已经成为贩毒、涉恐犯罪、非法集资、贪腐等各类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地下钱庄”还直接危及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稳定,成为暴恐活动转移资金的工具;另外地下钱庄使大量性质不明的跨境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严重扰乱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秩序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多地警方侦破地下钱庄案

2015年8月4日,佛山市经侦支队对一宗涉嫌非法经营的“地下钱庄”采取收网行动,行动中捣毁2个窝点,当场查获假公章、合同章300多枚,以及大批财务账册单据,涉及金额初步查证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这次代号为“银鹰二号”的破案行动是广东省开展多起打击地下钱庄的一个案例。

据佛山警方查明,从2012年开始,该案犯罪嫌疑人罗某、陈某等人先后在佛山、深圳、中山、东莞、江门等地虚设40多家贸易公司,虚构这些公司之间的贸易合同,并开具发票。而后,他们再通过这些虚假的合同和发票套取银行贷款资金,用于非法兑换外币、非法支付承兑汇票等涉嫌犯罪的行为。

除了广东警方的行动外,辽宁、上海、北京、浙江等地公安机关近期也破获多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

最初,辽宁丹东警方接到线索,山东威海人张某的账户和交易对手辽宁丹东人张某某的账户,数年内往来资金总额13.34亿元,且交易频繁,交易量达6000多笔。

而警方进一步侦查,疑犯张某某名下没有公司、实为无业人员,资金流与她的身份不符。另外还查出张某与另一人韩某每晚都与韩国一名女子对账,涉嫌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业务。

随后,警方经过9个月的侦查,近日将疑犯抓获,现场查获涉案银行卡200余张,“U”盾130余个、电脑3台、记账簿10余本,涉案金额逾400亿元人民币。

今年4月份以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检、最高法和国家外汇管理局5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的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8月24日,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截止到目前,全国已经破获30多起重大地下钱庄案,打掉地下钱庄窝点60多个,涉案金额达4300多亿元人民币。其中仅广东省就破获地下钱庄案17起,同比增加3倍,涉案金额超过700亿元,居全国首位。

据警方透露,其中有些在侦案件中,还涉及中纪委发布的100名“红通”人员的赃款转移。

港商被骗牵出路边“地下钱庄”

据深圳警方介绍,他们今年8月破获的这起地下钱庄案,来源于一起涉嫌诈骗案件。

据了解,今年80岁的港商陈某称,他有意将在大陆赚取的资金转移到香港账户,他的一位熟人——某国有银行支行负责人沈海生则向他介绍,自己有外汇管控指标,可以帮其将资金转移到香港。

随后,陈某按照沈海生的要求,将6337万余元分3次汇到沈海生指定的李某账户上,沈海生还收他200万元好处费。

而实际上沈海生并未通过银行渠道转账,而是通过“地下钱庄”帮其汇款。而陈某有800万元一直没有收到。而后,沈海生于2012年11月辞职逃匿,至今还有陈某625万元没有归还。

据深圳宝安经侦大队调查,陈某的钱汇入李某账户后,在短时间内又被转移到5个可疑账户,随后又迅速向100多个账号转移资金,这些钱最终流向都是香港陈某的账户。但最后一批资金在中间环节出现问题,他的800多万元未到账。

至此,一个帮人向境外转账的“地下钱庄”浮出水面。相关涉案人叶晓莲、叶镇城两姐弟等人被警方控制。

随后,警方对叶氏姐弟等人相关的200多个银行账户梳理,发现他们调动数十人从事“地下钱庄”业务。

其中,警方发现,他们去年4月份的一个涉嫌诈骗案件中,一位叶先生报案称,陈远祥等人利用伪造的合同,谎称可以向富士康低价购买iPhone手机零件,骗他多次向指定账户汇款约2亿元投资款,事后陈远祥等人携款潜逃。警方侦查发现,陈远祥等人出逃前,曾在罗湖区忠记兑换点向该兑换点的家庭成员账号转账8532万元。

而帮陈远祥向香港汇款的“地下钱庄”也与上述沈海生汇款的“地下钱庄”团伙有关联。警方发现,这有可能是一个涉及人员众多、资金规模庞大、组织架构复杂的犯罪团伙。

今年3月6日,宝安经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对两起案件中涉及地下钱庄的线索并案侦查。6月2日,警方收网抓捕,共抓获叶镇城、叶晓莲、郑晓生等涉案人员30余名,捣毁地下钱庄窝点6个,查获银行卡300余张,涉案金额高达120亿元。

据叶氏姐弟等人供述,他们平时就在深圳某步行街摆摊兑换外币。他们已经形成以亲属、同乡、朋友联系的组织,平时各自兑换,一遇到大单就通力合作,甚至调动数百人帮忙向境外转账。

叶晓莲,1978年出生,广东汕头人。从1999年起,叶晓莲就已在深圳西乡步行街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业务。据叶晓莲供述,在步行街像她这样从事外汇买卖的人很多。一些人手里有港币、美元,或者需要用人民币换港币、美元,嫌到银行兑换麻烦,就会来找他们换。他们换的价格和银行相差无几,有时会高几块钱。“一个月能挣一万多块钱。”

另据叶晓莲介绍,一旦碰到大单,他们会打电话给曾向他们收购过外币的“上家”,在确定对方收货或有外币时,才会接单。操作手法一般都是客户在境内将人民币打给叶晓莲,叶晓莲再将钱打给上家,上家再通过香港的账户,将港币打到陈先生在香港的账户上。

叶的上家基本上也是深圳人,但在香港开有账户,可以双边操作,而她们姐弟俩只是中间介绍。

另外,与叶氏姐弟同案的疑犯郑晓生则是在深圳罗湖口岸开设一家商店,表面卖水卖烟,暗地里却兑换外汇。

郑晓生称,他们一般很少换大额的,如果有大额资金需要跨境转账,也是通过香港的上线账户操作。

地下钱庄“对敲”转账隐藏痕迹

“地下钱庄是一种俗称,并非法律概念。近年来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地下钱庄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副处长束剑平介绍说。

束剑平表示,地下钱庄主要有三类:跨境汇兑型、非法买卖外汇型、支付结算型。深圳叶氏姐弟等人的案件中,正是“跨境汇兑型”的典型代表。

按照叶氏姐弟和疑犯郑晓生的供述,他们与香港账户联合转账的方式行内俗称:“对敲”。

据介绍,地下钱庄在境内外开设账户或通过境内外合伙人实现资金转移。境内“客户”将钱交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则通知境外合伙人按照汇率将相应的资金打入“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内。如果“客户”要在境外将资金打到境内,操作过程则相反。

“看似境内资金在境内流动,境外资金在境外流动。资金都没有发生物理性转移,但实际上已达到为客户转移资金的目的。”束剑平介绍,境内外账户通过“对敲”转账,各自接客,并按照固定时间平账,打到两地账户平衡。“如果香港合伙人账户当天支付得多了,他会把钱通过境内账户打给我人民币。”郑晓生说。

深圳宝安经侦大队办案民警称,此起地下钱庄案的嫌疑人大部分以广东潮汕籍为主,彼此间亲属带亲属,老乡带老乡,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从事地下钱庄的网络,群体越庞大,也有利于相互之间进行拆借,非法经营的数额也越大,获利也越多。

据警方介绍,地下钱庄还会招募大量的人携带外币直接“人肉”转移,这些带款出境的人俗称为“水客”。

“地下钱庄不问客户的身份,不问钱从哪里来的,没有银行的审批等手续,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中这些,将地下钱庄作为转移资金的暗道。”深圳专案组民警刘明介绍。

据警方介绍,除了帮人向境外转移资金外,“地下钱庄”还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他们在国内外汇黑市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另外他们还帮人“支付结算”,不法分子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支票非法转移到个人账户,或者直接兑换成现金。

原标题:警方5个月破获30多起重大“地下钱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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