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收到的各种宣传资料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7日讯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共分8个章节,规范干细胞临床研究的机构资质和条件,限定多项措施,保护受试患者的权益。
8月21日,针对《管理办法》的出台,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节目对干细胞科研领域中的种种乱象进行了分析和驳斥,比如机构逐利倾向明显,收取高额费用;干细胞制备标准不统一;由于缺乏有效学术、伦理审查和知情同意,使受试者权益难以保障等。
《管理办法》中,孕妈妈需要重点了解以下四条。
储存胎盘干细胞的宣传资料
一、《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管理办法》适用于除造血干细胞移植以外的干细胞临床研究。根据《管理办法》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三条:本办法不适用于已有成熟技术规范的造血干细胞移植,以及按药品申报的干细胞临床试验。
二、“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管理办法》总则第二条,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定义是:应用人自体或异体来源的干细胞经体外操作后输入(或植入)人体,用于疾病预防或治疗的临床研究。体外操作包括干细胞在体外的分离、纯化、培养、扩增、诱导分化、冻存及复苏等。
三、干细胞临床研究的机构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首先应当具备的条件即是三级甲等医院,具有与所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相应的诊疗科目。
四、干细胞临床研究是否允许发布广告?
根据《管理办法》总则第六条,机构不得向受试者收取干细胞临床研究相关费用,不得发布或变相发布干细胞临床研究广告。
了解上述规定后可以看出,孕妈妈收到的各种储存新生儿干细胞的宣传资料中,只有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具有成熟的管理规范,由国家设立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储存,允许应用于临床治疗。
目前,一些机构并不具备三级甲等医院的干细胞研究资质,却在宣传资料中列出大量还处于干细胞研究领域的疾病治疗前景,诱导孕妈妈为宝宝储存。但是,这些机构既无法提供宣传资料所述的临床应用,更违反了《管理办法》不得发布或变相发布干细胞临床研究广告的规定,是一种靠夸大宣传来获取利益的违法行为。
所以,为宝宝储存干细胞时,孕妈妈一定要仔细甄别,选择技术成熟、管理规范的国家机构,让这份不可再生的干细胞资源可以真正发挥作用,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记者 李春雨)
知识链接:
早在2009年,国家卫计委就已印发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规定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可用于:急性白血病、慢性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恶性淋巴瘤及其他某些恶性肿瘤、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放射病、骨髓衰竭、血红蛋白病、重症免疫缺陷病、代谢性疾病等多种疾病的临床治疗。
四川省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是国家卫计委首批设置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之一,也是国内西部地区唯一获得执业许可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
原标题:干细胞管理新规出台 这些规定孕妈妈一定要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