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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个别领导"吃里扒外" 亲属利用海油谋利(2)

2015-09-14 07:10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2月28日至4月30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进行了专项巡视。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存在顶风违纪问题

1.关于违规购置金湖度假村、以会养“村”问题整改

一是深刻反思检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针对顶风违纪收购金湖度假村严重问题,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深刻反思检讨。党组认识到,收购金湖度假村严重违背了中央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说明党组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不强,在重大原则性问题上认识不清,没有把遵守中央要求和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上升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党组将认真反思错误、深刻吸取教训,切实抓好自身建设,增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意识。在党组向上级组织做深刻检查的同时,党组书记杨华先后在公司党委书记“三严三实”研讨班、第七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暨新任直管干部培训班、公司领导干部会等场合,专门把收购金湖问题作为反面案例,进行深刻反思,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以此为戒,增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

二是对金湖收购过程开展专项审计。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等对金湖的专项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同时,经总公司党组研究部署,按照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对收购金湖度假村的全过程进行内部专项审计,查明存在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三是明确定位,规范管理。再次强调金湖培训中心定位为服务公司党校与干部学院培训,服务员工培训以及内部生产、科研、管理等各类会议,不得对外经营。明确要求一律不得搞公务接待和会议聚餐,不得采购高档烟酒,拆除所有的休闲娱乐设施,降低金湖收费标准,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在全公司开展培训机构自查自改,下发《关于加强总公司培训机构及培训设施管理的通知》,对加强培训中心规划及设施管理、培训教学组织管理及学员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制定《总公司培训费管理细则》,规范培训费用管理。

2.关于公款吃喝娱乐问题整改

一是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采取先制止、后完善的措施,把自查自纠和系统整改、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上下联动、齐抓共改、层层落实。对发现并查实的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对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责令其退赔。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检查,查找突出问题。针对招待费用过高的问题,海油发展公司组织了三轮专项调查,开展历时3个多月的核查,初步查明有关顶风违纪的突出问题,分析了原因,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进出口公司组成检查组,对北海船务公司强化招待管理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

三是对公款吃喝娱乐等顶风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按照党纪政纪和公司员工违纪处理规定,对三家下属单位已查实违纪的89人,分别给予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以及开除、免职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8名党组直管干部进行严肃问责,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和行政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对2013年以来公款打高尔夫球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已经查实的49人,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以及行政降级等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中央专项巡视以来,共有156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等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被问责的处级以上干部30人。

四是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修订公司负责人、总部机关人员、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增加禁止性条款,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违反了会受到什么处罚。扎实推进办公室整改,公司主要领导办公室整改工作已完成,其他领导的办公室整改正按计划推进;对新配备办公室,严格按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规范新购置公务用车、业务招待、通信费报销等审批流程和权限,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和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处罚条款。海油发展公司着手修订与全口径业务招待费相关的制度、流程、标准,细化管理原则,全面从严管控,新增制度31个,修订制度89个,共修订涉及业务招待费的管理流程56个,扎牢了制度的笼子,并运用网上审批加大了力度,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效果。进出口公司北海船务公司实行“一事一报一审批”的招待管理工作机制,新建修订了一批制度规定。

五是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制定《总公司党组成员督查分管单位(部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改突出问题的工作建议》,要求党组成员负责组织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检查,对公款吃喝娱乐问题督促整改,对违纪问题及时处理。要求所属单位和机关部门对公款吃喝娱乐等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所属单位认真落实责任,进出口公司开展整改工作专项检查,从问题整改、基础管理、制度建设等全方位进行检查,对遗留问题一追到底,坚决不留死角。

3.公车管理混乱问题整改

一是对中央巡视组提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认真查处公车私用等问题。对十八大以后总部机关和所属单位既配备公车又享受车补的情况,要求全额退缴已领车补。对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对已经查明公车私用的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和训诫。对中海实业公司公车私用当事人司机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责令其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同时给予有关管理人员行政警告处分或批评教育,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

对巡视组指出的车辆超标问题,公司根据最新的制度办法进行对照检查,除之前的88辆自购超标车辆仍继续使用,待报废或更新时按照新标准进行配置外,对于租赁的超标公务用车进行了集中退租和更换,严格做到不违规使用超标车,不造成新的浪费。

二是加强公车的规范管理。采取派车单、GPS定位系统、ETC查询,随机抽查以及节假日封车等管理手段,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进一步加强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管理模式,鼓励车辆共享使用、合并用车,通过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等方式来满足公务出行。采取与现有承包商磋商以及引入外部承包商等手段,努力降低车辆租金价格。严格统一规范公务车辆配备标准和数量,目前公车数量呈减少趋势。截止到今年6月30日,全系统公车减少627辆,公司全口径公车保有量为3738辆(含租赁车辆1447辆),其中相对固定公务用车数量109辆。

三是加强公车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及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总部和各单位及时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购车、配车、用车的标准,明确了罚则。

4.对财务管理人员执行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开展专项教育和检查,切实发挥财务把关和监督作用

一是开展各单位自查和现场抽查,重点检查制度建设、差旅费报销管理、会议费报销管理、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等内容,通过查阅账务系统、查阅凭证等方式,查找发现存在财务制度还不完善、发票管理不规范、费用报销管控力度不强等问题。

二是对违规事项立行立改。发票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相关人员重新获取;超额领取补助的,由相关当事人退还;报销业务缺少相关原始单据的,由经办人员尽快补办。

三是进一步优化报销流程,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将实行归口部门审核业务与财务报销分离的做法,做到一事一报,避免汇总报销。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要求财务人员在前端环节严格审核,鉴别发票真伪,核实发票内容的真实性,认真审核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对于不符合制度要求的报销事项坚决予以退回。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核算,不得违规列支与会计科目不符的费用项目。

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针对财务制度体系不完善的实际情况,着手修订完善和更新有关制度规定,包括公司的《境内差旅费报销细则》、有限公司的发票管理办法、渤海公司的预算追加相关制度等。海油发展正着手建立制度随管理而动的常态机制。

五是充分利用财务总监培训、财务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等各层次培训的机会,采取内外部案例剖析、专家授课、讨论交流等不同形式,加大对执行财经纪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财务人员从严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三)选人用人不规范,存在违规提拔、“近亲繁殖”现象

1.关于违反规定程序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党组制定下发了《直管领导班子管理办法》、《直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并要求各所属单位依据6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选人用人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使全系统选人用人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纠正部分所属单位以人事委员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问题。党组明确要求,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绝不能用人事委员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人事问题,目前,该问题已得到全面纠正。

三是对已提任的副处级以上领导人员进行补充查核。对已经提拔尚未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查核的56名领导人员进行了补充查询,并对查询信息进行了全面比对分析,除个别人员相关信息正在进一步核实处理外,绝大部分人员没有发现存在影响提拔使用的问题。同时,对全系统从事组织人事监督工作的人员进行了认真培训,对“凡提必核”提出了刚性要求。

2.关于弄虚作假违规提拔干部问题

经调查核实,对两起违规提拔问题进行了纠正,对相关人员做出降职和降级组织处理。同时,党组针对这两起违规问题,深刻检查了在干部任用过程中严重违反程序和把关不严等问题,并责成相关单位和个人做出深刻检查,要求举一反三,对全系统选人用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严格遵守规定,纠正存在问题。

3.关于违反回避原则“近亲繁殖”现象普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人员回避制度。党组制定下发了《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明确了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范围、条件和要求,提出了违反回避规定的具体处理措施,以及严格执行规定的要求。

二是对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改。通过调离公司、调整岗位、调整分工等方式积极稳妥地做好整改工作。25名领导人员不符合任职回避规定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是进一步规范员工招聘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人员招录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总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规范员工招聘程序,明确了不得招聘的人员范围,统一了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公开透明严格把关的形式,防止“近亲繁殖”等问题的发生和蔓延。

四是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领导人员进行轮岗交流。2015年7月,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以及调整部分领导人员在一地工作时间过长的要求,对包括财务资产部、资金部、审计部等总部机关部门,以及南海西部石油管理局、东海石油管理局、海油工程公司正职等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25名领导人员进行了轮岗交流。

(四)“靠油吃油”,利用央企国家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1.关于个别领导人员带头“吃里扒外”问题。积极配合上级纪委及司法机关有关案件查办工作。对离职后利用海油资源违规从事油气经营活动的情况开展调查,对相关人员依纪严肃处理。同时,举一反三,从已经发生的案件和违纪事件中查找原因,吸取教训,从制度上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2.关于依托海油资源谋取私利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为纠正和防止以权谋私和利益输送等问题,党组认真开展领导人员配偶子女亲属利用海油资源谋利问题专项检查,同时开展“40名科级以上干部离职办公司、贴着海油做生意”情况调查摸底,对存在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在全系统组织开展领导人员配偶子女亲属利用海油资源谋利问题专项检查工作。7月13日以党组文件形式下发专项检查通知,检查对象包括机关及所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人员,以及近三年上述级别退休、离职的领导人员,共有58个单位、部门,3269名公司副处级以上人员填报了自查表。检查内容包括:领导人员配偶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中介机构)、投资入股(不含从公开市场购买股票)并与中国海油发生业务往来情况;领导人员配偶子女亲属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中介机构就业并与中国海油发生业务往来情况;领导人员退休、离职后三年内,在与中国海油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情况,或者在上述企业、机构从事、代理与中国海油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情况。检查过程分个人填报、组织排查和研究处理三个阶段进行,截止到7月31日,各部门、各单位都组织了员工进行自查和组织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初步摸底调查,并依纪依法进行清理归类和处理。

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征询国务院国资委纪委意见后,公司近期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领导人员配偶子女亲属投资入股(不含从公开市场购买股票)、经商办企业的,中国海油不得与其发生业务往来;领导人员配偶子女亲属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中介机构担任高管(公司总部机关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位)且与中国海油发生业务往来的,领导人员本人必须如实及时向组织报告,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采用议标方式采购,如确系业务需要议标的,需报上一级采办管理机构批准。下一步,抽调专项力量,开展重点抽查,对不如实填报、违纪违规的问题严肃依纪依规查处。针对管理薄弱环节,着手通过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类似情况继续发生。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2003年以来40名科级以上干部离职办公司、贴着海油做生意的情况,开展情况摸底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公司成立工作组,在各二级单位摸底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核查。核查对象共涉及七家单位的41名人员,调查内容包括离职后所办公司或任职公司是否在公司的供应商库、是否与公司所属单位存在同业竞争、2010年至2014年间与公司业务往来的内容及金额等。经调查,以上离职干部在新单位担任职务高低和介入程度不尽相同,但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有的干部离职后所任职的公司,与原单位发生业务往来较多,且多数合同采取议标而非公开招投标。有的干部离职后所任职的公司,与海油发生大量业务往来。对于以上情况,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我们将作出如下处理:对领导人员离职或者退休后,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经营活动的,三年之内,中国海油各所属单位不得与其发生业务往来,特殊情况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三年之后,中国海油各所属单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得议标,如确系工作需要议标,报上一级采办管理机构批准。

3.企业内部关联交易审核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关联交易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修订完善采办管理制度,强化风险管控。对内部关联单位承揽系统内部业务提出明确严格的管理要求。着手修订竞争性谈判管理细则,制定单一来源、询价、招投标违规处理等管理办法或细则。进一步深化采办计划管理,针对不同业务和项目,制定项目采办策略和采办计划编制指南。

二是制定计划,不定期对关联交易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制度、整改问题和进行责任追究,逐步将关联交易管理纳入公司考核体系。

三是深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规范关联交易的长效机制。坚持市场化导向,优化内部价格机制,逐步探索在外部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的领域,以市场价作为主要参照确定内部价格。逐步打破内部“一对一”的紧密型合作,实施“内部模拟市场”,提高公开招投标比例。

(五)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原则,一些海外项目投资盲目任性问题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清晰决策程序和权限。在新修订完成的党组议事细则中,进一步明确党组在重大投资决策中的把关作用。根据现行党组议事细则,对2012年12月修订发布的投资管理制度及权限手册进行修订,增加了党组议事的程序。下一步将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新的制度和指导意见,进一步梳理完善董事会职能。

二是完善公司及各级权限手册,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在2013年发布的《总公司权限手册》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

三是健全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强化项目风险评估、尽职调查和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研究制订项目风险评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估内容及相关责任单位。将项目尽职调查相关管理制度作为并购管理办法中的特定内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订。颁布《重大项目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规范重大项目法律事务的职责分工、管理程序、工作方式和标准等,强化对重大项目的法律审查、监督和支持工作,做好法律尽职调查和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咨询机制,支持总公司咨询中心独立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好咨询、论证和把关作用,努力实现科学决策,减少投资失误。

2.关于海外投资监管不到位,缺乏项目后评估和审计全覆盖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海外投资项目专项审计与巡查。目前公司的海外投资项目审计深度和广度不够,由于审计人员对海外复杂环境不熟悉、缺乏境外审计经验等原因,也增加了审计风险。公司将克服困难,加大海外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探索运用多元化审计手段,提高审计覆盖率。着手完善海外项目风险评估标准,突出审计的重点。逐步充实海外审计力量,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加强对二级单位海外资产审计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海外审计制度,修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涉外资产审计管理办法》,适应海外业务和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的形势需要。

二是研究制定境外资产投资、产权、监督等管理制度。加快《资产评估细则》、《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设立变更与注销公司管理办法》、《公司设立后评价管理办法》、《产权登记细则》、《海外资产运营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境外项目报告及备案(核准)管理办法》等制修订工作,建立完善境外投资、产权、审计、法律等相关制度体系。

三、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中国海油党组清醒认识到,目前整改取得的只是阶段性成果,与中央要求和职工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巡视组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整改过程中的不断反思,海油党组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也是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中国海油作为中央企业之一,任何时候任何方面都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中央的决策,绝不能有丝毫的偏差与变通。党组将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企业发展首要原则,牢固树立“在经济领域为党工作”的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能源公司过程中,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公司党的建设各方面各层级、贯彻于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党组将重点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的锤炼,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讲纪律守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加强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执纪,重点关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咎则到位,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

(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抓好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落实,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实施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人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在推进巡视整改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在工作部署、任务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健全具体制度和保障措施,通过“签字背书”、“两个责任”双报告、约谈和诫勉谈话、抓早抓小、“一案双查”、专项检查、加强结果运用等方式,使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尽其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机构深化“三转”,紧紧围绕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推动和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加强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接二连三出现腐败问题的单位,既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责任扛起来、立场硬起来、纪律严起来。

(三)锲而不舍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党组将把巡视整改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步推进后续整改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与生产经营工作。党组和各级党委将把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程,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坚决把后续整改工作抓牢抓实,坚持整改机构不撤、班子不散、力度不减,坚决杜绝“船到岸、车到站”的思想和“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心理。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监督检查问责处理结果落实情况、相关制度按期制修订和执行情况等,重点加强对工程建设、采办招投标、海外投资监管、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对于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限和要求推进整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放在优先位置予以推进,确保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把整改情况纳入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中。对长期整改任务,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刻理解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大方向,统筹考虑、深入探索,长期持续深入整改。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合并整改,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和反对“四风”的高压态势。继续对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依纪依法、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问题,按照中央巡视组要求,重点围绕“三类人”和整治“四风”的三个重点,继续加大惩治工作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和腐败蔓延。对已经核实但未处理的,将尽快处理。正在调查中的,将加紧核实,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核查情况。对后续整改中收到的举报、发现的线索,一并认真核查,做到凡是有举报就要核实,凡是核实了就要查处。继续推动所属单位和机关部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娱乐等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持续加强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人员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情况的检查监督,对违纪违法人员,坚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曝光一个,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五)持续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和管理制度建设。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将巡视整改与完善公司治理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依法治企、从严治企,持续完善企业内控机制,扎紧制度篱笆,堵塞管理漏洞。按计划推进相关制度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董事会、投委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权限界面和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公司及各级权限手册,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切实规范一把手权力运行。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完善投资管理、采办招投标、内部关联交易、海外投资监管以及严格公务回避等方面制度,确保制度有效管用,斩断利益输送链条,压缩腐败寻租空间。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把公司制度上升到纪律高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绝不允许打“擦边球”、搞“越位”,坚决杜绝“破窗效应”。对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查处,确保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中国海油将坚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的部署要求,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化企业改革,加强企业管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以整改工作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让党中央放心,让广大员工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84521735;电子邮箱:zhuangmh@cnooc.com.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邮政编码:100010。

中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党组

2015年9月13日

原标题:中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党组通报巡视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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