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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交通违法被抄告 火锅店定新规:9次就开除

2015-09-16 06:10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许雯   责任编辑: 马兰

15日,成都紫荆北路,交警挡下违法载人的电动车,并抄告送到违法者单位。

“你们单位的小朱,由于骑电马儿搭人,今天被我们进行了处罚,现在通知你们单位,希望加强对员工的约束和学习。”9月15日上午,成都交警六分局民警在紫荆北路口拦下了骑电马儿载人的22岁的房产中介员小朱,在进行处罚后抄告了他所在的房产中介公司。据悉,从9月6日施行成都市交管局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推出抄告制度以来,仅成都市交警六分局,就抄告违法行为1100余起,其中7成抄告送抵单位。

新措施施行10天后,许多单位和社区逐渐开始适应新规则,并随之推出相应举措。其中,紫荆北路一家火锅店规定,同一员工交通违法被抄告9次将被除名。与此同时,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信息,已经贴上了社区的公告栏。

某社区已开始公示交通违法人。

现场突击电马儿搭人被罚,单位通报批评

9月15日上午10点44分,四川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的小朱搭着同事去吃早饭,在成都市紫荆北路路口被交警六分局民警拦下。“想着去附近吃个饭,也不远,搭着他(同事)一起过去方便。”小朱说,平时上班时,偶尔也会用电动自行车搭载同事,“客户是肯定不敢搭的,公司管得严。”

在对小朱进行了罚款50元的处罚后,交警六分局二大队民警喻洪彬带着“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抄告记录单”,来到这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将小朱的违法行为通知其所属单位。

“我们单位是有明确规定的,员工骑电动自行车出行必须遵守法律、安全第一。”中介公司一名宋姓员工说,对于员工骑电动自行车出行,公司明确规定严禁搭载看房客户,“如果是员工互相之间搭人,有时候在所难免,2人一起坐(电动)车比较方便嘛。不过今天收到了交警的告知单,我们在这一块也会加强管理。”

15日下午,记者从该中介公司分行经理处获悉,小朱已被处以通告批评的处罚。

原标题:外卖员交通违法被抄告 火锅店定新规:9次就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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