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广场舞近10年,泸州大妈李凤先、王成秀、杨朝容和李代秀从没想到会因为跳广场舞被人控告——索赔191486.55万元。昨日下午江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6月18日晚上8点左右,魏廷祥和46岁的妻子李小群带着3岁的外孙小宇到泸州市政府旁边的大梯步文化广场散步。小宇在广场上发现幼儿园同学小萌(化名)也在其祖母陈云秀的带领下散步。两名小孩相见十分高兴,便突然跑到广场上由李凤先、杨朝容“领舞”的广场舞方队中去了。李小群见状,立即上前将两名小孩拉出来。魏廷祥称,其中一名广场舞大妈说了一句:“你把娃儿看好点,给你踩死了不负责……”
双方引发口角,李小群便与跳舞大妈理论,陈云秀也加入其中,称“广场是公共休闲场所,不是你买下的。”魏廷祥称,许多跳舞大妈也围了过来,口角就此升级,其中不乏不文明言语。随后,李小群突然倒在了广场上。魏廷祥称,当时距离妻子有两三米远,事发后立即赶了过去救援。现场群众拨打了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发现李小群已无生命体征。经过尸检,李小群死于心脏病突发。
8月9日,李小群的家属将杨朝容、李凤先、王成秀、李代秀告上法庭,索赔191486.55元。
“当天有20多个人跳舞,我和杨朝容在前面领舞。”15日中午,李凤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吵架的事情发生在队伍后面,自己并不知道具体情况,只知道因为娃儿,有队员与李小群闹起了。一曲跳完了,李凤先才走到后面了解情况。“我劝吵架的陈云秀‘算了’,没有和李小群说话。”李凤先说,随后就有人称李小群倒下去了。杨朝容则称自己“自始至终都没去看”。
因为膝盖疼,李代秀当天并没有跳舞,而是坐在旁边和朋友彭大姐摆龙门阵,“当天有点吵,吵什么不清楚”。事发后,李代秀上前劝李小群“算了”,之后李小群走到了旁边,回头发现陈云秀还在争吵,“李小群是怎么倒下去的没有看到”。
因嫌李凤先她们跳舞有点“软”,一心减肥的王成秀14日已离开队伍到电脑城背后跳健身舞去了,记者从他人处得到了证实。
对于这次被起诉,王成秀很不满:“我们既没有工资,也不让队员打卡,算什么组织?我们只是‘领舞’。”王成秀说,队员每人缴纳的40元费用主要用于缴电费、修音响和购买U盘,每年7月组织队员开展“红歌会”,经费也从这笔钱里出。
庭审中,原告方出示事发现场多名目击者的公安机关笔录。其中,证人王学芬的证词描述了参与辱骂者的外貌特征,家属认为,这与广场舞“领舞”者杨朝容吻合。最后,原告方出示了魏廷祥带有辨认内容的笔录,认为李凤先、杨朝容和李代秀三名“领舞”参与了辱骂李小群。对原告的证据,被告方认为当天发生口角、李小群倒地的事实无异议,但魏廷祥的辨认是在事发后一个月,真实性存疑。
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就四名“领舞”是否是广场舞组织者、李小群死亡是否属四名“领舞”责任范围等焦点问题展开了辩论。家属方认为四名“领舞”收取了40元费用,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应对李小群的死负责;大妈一方则认为四人虽然收取了费用,但整个队伍比较松散,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组织,且李小群的死与个人行为有关,四名“领舞”不应为此担责。
双方都认为事发当地的监控录像是还原事件真相的重要证据,并提请法院调取事发当晚的监控视频。对此,法院当庭答复称,事发后即试图调取监控,大山坪派出所称监控视频出现故障,无法提供。下午6点半,法官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成都商报记者 蒲康林
原标题:女子与广场舞大妈发生口角后死亡 家属告四名“领舞”,索赔1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