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互联网+工商服务”思维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为适应市场发展新常态,《意见》提出要探索构建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四川信用网为依托,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主要手段的新型市场监管模式,发挥信用约束作用。
在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方面,将优化四川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功能,实现与四川信用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资源共享,加强网络检查力度,大力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网络交易环境。推进网络经营者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发放工作,提升网络市场诚信水平。在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试点。
此外,工商部门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技术手段,创新和调整信用信息查询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查询服务。以金融、纳税、生效裁判执行、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为重点,健全企业信用信息交换、查询和共享的长效机制,为“互联网+”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级管理部门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