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一楼住户砍掉遮光大树 邻居开会声讨要绿化权(2)

2015-09-29 07:32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马兰

小区大会:拒不整改就法庭上见

在小区大门口,一份落款为“小区自愿护林队”的组织张贴了“致小区全体业主一封公开信”,号召小区业主对擅自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的行为要发动众人群起而攻之。并对王冲下了最后“通牒”:业主进行野蛮砍伐,破坏了小区绿化和生态,要求作出公开检讨、道歉、保证不再违反并作出赔偿。

昨日,社区、物管和小区业主聚在一起,要求王冲拿出整改措施。小区业委会主任站出来说:“这种砍伐的行为是一种极端错误,是一种极端自私的行为,必须‘杀一儆百’,今天不是辩论会,是要帮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周围业主补充说,“还要处罚!”

“这种行为是在跟法律较量!”业委会主任表示,如果继续不管不顾,就会代表业主上法院起诉。业主们纷纷表示,“整改的具体时间还要说清楚。”

社区调解:个人无权砍伐小区树木

记者向小区物管经理孙卫东证实,王冲当时确实向物管反映过树枝的问题,因为太高,修剪不到,但也并没有同意他自行修枝的请求。“这次他自己修枝确实用力过猛!”孙经理说。

小区所在姐儿堰社区书记陈黔渝在调解中表示,小区树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砍伐小区树木,如果有修枝的需求应该向物管反映,如果物管解决不了,应该向社区和城管部门上报。小区必须建立一个协商机制,解决小区内部的争端。

接受整改:不再随意砍伐树枝

面对小区邻居的愤怒,加上社区和业委会的批评,王冲最后还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告诉记者,自己将会给小区居民写一封公开的道歉信,表达自己的歉意,并向大家保证,今后不会再私自乱砍伐树木,如果有砍伐树木的需求,一定会向小区物管提出申请,并得到他们的同意。

对于被砍掉的枝桠,他表示只能等待它们重新长出来。“这个没有什么办法了。”他也表示,之前房屋周围破坏过的小植物,自己也会花钱找人补栽上,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律师说法

应按合理程序来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认为,王先生的做法还是欠妥,毕竟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绿化树木属于公共绿地,是全体业主所有,如果树枝确实对自己的采光权造成了影响,应该向物管公司提出诉求,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没有得到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而不是自己擅自进行砍伐。

成都商报记者 宦小淮 摄影报道

原标题:小区居民砍树惹众怒 业主开会声讨

上一页 1 2下一页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